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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公报
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三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志杰主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6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民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查了井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情况的报告(书面);依法进行了人事免职。
井研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县人民政府民政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5日,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民政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换届以来,县人民政府及民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大力推进“五个民政”建设,忠实履行职责,锐意创新进取,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进一步推进民政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管理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加快养老事业发展,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对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 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对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拓展民政宣传工作渠道,尽可能地让广大群众接触民政、了解民政。既要抓好民政系统内部宣传,也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扩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二是丰富民政宣传工作手段。采取广播、电视、橱窗、LED、网络等现代宣传载体,结合乡镇、村组干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对内容特殊复杂和操作性、针对性强的民政政策,如扶贫、低保、五保、医疗救助等政策,要充分利用上门机会仔细解释、详细宣传,提高工作对象的知晓率。三是要加强殡葬改革的宣传力度,加快推进文明绿色殡葬的步伐。 二、进一步加大养老扶持力度,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新格局 要贯彻落实《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引导多元参与,构建竞相发展现代化养老服务新格局。一是做好养老机构建设的规划布局,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并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要尽快出台我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加大资源供给政策扶持,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要在经费投入、规费减免、建设运行补贴、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特别是税收政策、土地保障等方面予以扶持,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发展,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投资、个人参与、共同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机制。三是大力发展集就餐、休闲、娱乐、康复、精神慰藉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养老服务,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微型养老院”“农村幸福院”建设,破解养老难题。四是积极构建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新型模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线上线下结合”的为老服务队伍、“医养结合”的健康服务管理系统等,采用有偿、低偿、无偿结合的营运模式,创新推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五是探索公建民营的运作方式盘活闲置资源(农村空闲的中小学校校舍、并村后部分村委会办公用房等),加大养老事业发展力度。 三、加强养老服务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强化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细化院内管理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将各项管理制度执行落到实处,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养老服务场所环境优美,安全舒适,秩序井然,整洁干净,空气清新。二是加强院内孝老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养老、尊老、敬老、爱老的文化氛围。三是注重养老场所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和维护,确保被供养人员日常生活安全。四是建立专业服务人员培训机制。研究制定养老行业人才引进培养政策;重视养老服务队伍职业技能培训,利用卫校或职业院校等培训资源,加强养老护理专业培训。五要用政策吸引专业社工人才从事养老工作,通过配置专职人员,选拔业务骨干,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四、加强民政队伍建设,提高民政服务水平 根据民政工作面广量大、繁琐复杂的实际,配齐配强民政干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定民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和民政政策的学习培训。让每位民政干部熟悉民政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二是加强民政业务知识培训。通过业务知识培训,让民政干部熟悉各项工作流程,努力提高民政干部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提高优质服务水平。三是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改革和创新民政信息化发展理念、方式和途径,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统筹管理,着力提升政务服务供给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四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要定期不定期召集民政及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相关问题,形成合力,进一步提高民政工作效率。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认真研究办理,于2018年7月底前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井研县人民政府 关于民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4月25日在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井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童 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换届以来,我县民政工作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大力推进“五个民政”建设,忠实履职尽责,锐意创新进取,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现将全县民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坚持民生导向,夯实基本保障。一是保障性扶贫全面推进。紧扣改善民生与脱贫攻坚两大主题,注重统筹协调,优先预算安排民生资金,确保政府投入只增不减。2017年预算安排民政民生资金1.42亿元,比上年增长13.69%。加强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稳步提升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从2014年起连续四年上调,2017年再次提高保障标准,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40元、每人每年3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80元、每人每年3420元,为全县21877名城乡低保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根据家庭实际收入与保障标准实行补差,确保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和国定扶贫标准线“两线合一”。做好城乡特困人员供养,2017年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2205.75万元,保障了4848名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二是“集中供养+居家救助”成效显著。在全市先行先试,探索特殊困难群体居家救助与集中救助相结合的帮扶机制,将符合条件的344名特殊困难群体全部纳入救助帮扶范围(其中:集中救助帮扶100人,居家救助帮扶244人),目前已建成研城镇、周坡镇2个脱贫幸福村。相关工作经验在省、市党报党刊头条刊发,在《中央新闻联播》《四川新闻联播》广泛宣传,并作为典型案例被省委组织部编入脱贫攻坚教材在全省推广。三是社会救助水平持续提升。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经各类保险报销后,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的救助比例达70%,2017年累计救助4.15万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442.21万元;规范开展临时救助,累计救助城乡困难群众566人次;对5686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438.91万元;筹集温暖过冬物资,救助困难群众2.02万人次,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四是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日益完善。修编《井研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综合演练;落实救灾物资代储制度,在27个乡镇设立救灾物资代储点;分片区培训灾害信息员150名,实现村级灾害信息员通过手机终端准确报送灾情。积极探索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微观体系建设,将研城镇城南社区申报创建为全国综合减灾安全示范社区,在宝五乡成功筹办全省防灾减灾救灾现场会。 (二)坚持为民服务,提升服务能力。一是强化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硬件设施建设,提升管理服务质量。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200张;按照国家最新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建设规范,启动县福利院和研城镇、磨池镇、大佛乡敬老院4所养老机构消防改造工程,并在未来三年内完成全县所有养老机构的改造。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已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7个,有8个日间照料中心正在建设中。在研城镇、集益乡试点推广“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10760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独居老人和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提供助医、助洁、助急等居家养老服务。严格落实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积极开展敬老爱老系列活动。二是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络,在全县27个乡(镇)、231个村(社区)建立保护站(点),对困境未成??人开展针对性、常态化帮扶,形成了“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保护工作格局;加大流浪乞讨救助力度,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标准化建设,2017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17人;规范管理婚姻登记,2017年累计完成婚姻登记5338对;扎实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顺利通过省、市普查成果验收;积极推进殡葬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玉皇观公墓迁建工程,做好可研、选址等前期工作。三是强化国防服务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优待抚恤相关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各类抚恤金、优待金、医疗补助金及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金等3350.9万元。全面推行退役士兵“阳光安置”,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率100%,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培训率100%。深入推进双拥工作,做好涉军群体工作,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真情关怀、帮扶到位,依法保障涉军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强阵地建设,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对竹园烈士纪念园进行全面改造提升,承办全市烈士公祭活动。竹园烈士纪念园改造提升后,半年来接待省市各类团体、社会各界群众8万余人次,较改造前增加300%,有效发挥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 (三)坚持依法治理,强化规范管理。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定期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公平公正。严格规范低保管理,开展城乡低保精准识别暨兜底“回头看”专项行动,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2821户3635人,将符合条件的225户2788人及时纳入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稳妥推进基层治理。全面完成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现了零差错、零失误、零污染的换届目标。深化村民自治,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加强村(居)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程序、形式、时间要求等。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完善社会组织年检制度,对全县125个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年检率96%。开展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工作,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等社会服务工作,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章程范本。推动民政法治建设,加强对民政系统干部队伍的法治教育、廉政教育,县民政局在全县32个政府部门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排名第四。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民政工作已由传统的10余项职责增加到30余项,现有的工作力量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需要。特别是乡镇一级,民政员往往身兼数职,常常处于超负荷状态,工作创新难有作为。同时,个别乡镇人员更换频繁,民政员对民政法律法规、政策、业务不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量。 (二)殡葬改革有待提速。殡葬改革宣传不够深入,文明绿色殡葬的新观念尚未深入人心;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公墓等硬件设施供给严重不足;殡葬管理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监管长效机制有待健全完善。 (三)养老产业发展缓慢。一是公办养老机构床位不能满足现有需求。全县现有城乡特困人员4848名(其中:城市特困人员1923名,农村特困人员2925名),12所乡镇敬老院共有床位1660张,集中供养城乡特困人员1540名,集中供养率仅为32%,床位缺口较大。二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及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传统养老模式已无法满足群众需求。目前我县引导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力度不够,养老产业发展较缓慢,民办养老机构仍为空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兜住民生底线,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社会救助与民生工程、脱贫攻坚等的衔接,进一步完善工作管理体制,在做好已有制度完善和衔接的同时,建立起社会救助“一盘棋”机制,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持续抓好“集中供养+居家救助”,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继续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聚焦自然灾害应对,以宝五乡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微观体系为示范,开展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微观体系建设,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突出有效供给,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完善社会福利体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医养融合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研究制定我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大力发展养老产业。持续巩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开展养老护理人员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服务设施设备改造,完善安全应急应对机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落实老年优待政策,积极开展各类爱老敬老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的娱乐生活和精神需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福利体系,积极推进福彩公益项目建设,引导社会???界参与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三)强化工作合力,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推动优抚安置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优抚数据精细化管理。继续推行“阳光安置”,拓宽退役士兵安置渠道,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继续做好涉军群体工作,做到合理化解决、人性化关怀,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双拥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大力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模范,持续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和社会化拥军工作,做好驻军、军烈属、重点优抚对象等群体的经常性走访、慰问、解困。 (四)聚焦乡村振兴,培育社会组织,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持续探索完善村(居)务公开形式,抓好村规民约的健全提升。推进社区治理服务创新,抓好法治示范社区、防灾减灾综合示范社区创建。着力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建立健全面向城乡社区居民,设施配套健全、服务功能完善、服务队伍优良的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加快培育社会组织,大力发展社区服务类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坚持发展与监管并重,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进一步树立社会化服务理念,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 (五)坚持可持续发展,推动专项社会事务,不断满足群众服务新需求。启动绿色惠民殡葬改革,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积极推动节地生态安葬,稳妥推进火化区扩面,加快推进玉皇观公墓迁建工程。推进区划地名标准化建设,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开发保护地名文化成果。加强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深入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加强对散居孤儿家庭的养育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协同机制,提升管理服务质效。 我们将以此次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民政工作为契机,认真听取建议意见,努力弥补不足,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力求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新成就,在创新社会治理上取得新进展,在提升服务水平上取得新成效,在推进民政事业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井研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关于县人民政府民政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8年4月25日在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高全忠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我委于2018年4月上旬,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志杰、副主任贾伯玉带领下,深入大佛乡、周坡镇、竹园镇、研经镇、研城镇等乡镇,通过实地查看敬老院、脱贫幸福村及民政局救灾救济物资储备仓库、婚姻登记处、救助站的管理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乡(镇)、部门负责人、部分县乡人大代表意见,对县政府换届以来民政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及作法 (一)保障性扶贫全面推进,特殊群体救助持续深化 县政府坚持民生工程就是民心工程,优先安排民生资金。2017年预算安排民政民生资金1.42亿元,比上年增长13.6%。稳步提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7年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8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31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420元,为全县21877名城乡低保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确保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和国定扶贫标准线实现“两线合一”。 2017年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2205.75万元,保障了4848名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精准帮扶特殊群体。采取“集中供养+居家救助”方式将符合条件的344名特殊群体全部纳入救助帮扶范围,在全市率先试点,已建成研城镇、周坡镇2个脱贫幸福村。2017年县民政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相关工作经验,在省市党报党刊刊发,在《四川新闻联播》《中央新闻联播》广泛宣传,并作为典型案例被省委组织部编入脱贫攻坚教材在全省推广,得到了国家、省、市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社会救助体系日臻完善,救助水平逐步提高 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经各类保险报销后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的救助比例达70%,2017年累计救助4.15万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442.21万元;规范开展临时救助,累计救助城乡困难群众566人次;对5686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438.91万元;2017年发放温暖过冬资金296万元,发放温暖过冬棉被2779床,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争取省市慈善资金303.4万元,用于竹园烈士陵园改造提升工程和资助品学兼优特困大学生2名、高中新生8名。积极探索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微观体系建设,将研城镇城南社区申报创建为全国综合减灾安全示范社区,成功筹办全省防灾减灾救灾现场会。 (三)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得到强化,民政工作服务质量逐步提升 一是全力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全县养老机构硬件设施进一步完善,管理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200张;按照国家最新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建设规范,启动县福利院和研城镇、磨池镇、大佛乡敬老院4所养老机构消防改造工程;在研城镇和集益乡试点推广“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10760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独居老人和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等提供助医、助洁、助急等居家养老服务;严格落实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2017年共发放高龄补贴356万元。二是健全完善了县、乡、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形成了“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在全县27个乡(镇)、231个村(社区)建立保护站(点)。2016年县民政局被市民政局评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单位”。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标准化建设,2017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17人;规范管理婚姻登记,2017年完成婚姻登记5338对。三是严格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各类抚恤金、优待金、医疗补助金及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金等3350.9万元。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率、培训率100%。四是加强竹园烈士陵园建设提升工程。投资1000万元对烈士纪念园进行全面改造提升,提前完成一期改造工程,顺利承办乐山市烈士公祭活动。改造提升后,仅半年时间接待省市各类团体、社会各界群众达8万余人次,较改造前增加300%,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 (四)基层治理依法推进,行政效率显著提高 依法规范低保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17年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2821户3635人,将符合条件新申请的225户、659人和按户施保新增的2093人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精心组织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现了零差错、零失误的换届目标。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完善社会组织年检制度,为全县125个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年检率达到96%。认真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工作,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章程范本。推动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加强对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廉政教育,在全县32个政府部门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排名第四。 二、存在的问题 (一)民政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还不够到位 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内容涵盖优抚安置、社会事务、扶贫、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救灾减灾、殡葬管理等,内容繁多,加之相关政策调整频繁,群众关注度高。调查发现,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村组干部群众对民政政策法规的了解不够。如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群众不清楚发生哪些病可以得到民政部门的救助,补助标准也不知道;有的不清楚转院手续,出现越级住院,无法报销医疗费用现象,由此带来一些矛盾。 (二)养老事业发展滞后 目前全县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102319人,占总人口409317人的24.99%,高于全市、全省、全国平均水平。近几年我县在养老服务设施上虽然加大了投入,但与实际养老服务需求相比仍显滞后。一是公办养老机构跟不上社会发展需求,床位不足。全县现有养老床位仅有1660张,而实际现有特困人员4848人,远不能适应集中供养的需求;养老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如照明设施、防护设施、呼叫设施、卫生设施、文体设施等,还需要添置和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功能用房和相关设施还不配套,不便于组织老年人参加各种兴趣爱好活动。二是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的利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县日间照料中心有35个(含在建的8个),其中城市社区30个,农村社区5个,农村幸福院40个。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虽建起来了,但没有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三是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滞后。截至目前,我县尚没有一所社会养老服务机构。 (三)养老机构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我县养老服务管理人员比例偏低,年龄偏大,文化素质不高,管理、服务素质尚不能适应养老事业发展需求。二是个别养老机构管理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于制度的执行还未真正落到实处。三是护理人员专业化水平普遍较低,绝大部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缺乏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四是个别养老机构卫生管理较差。 三、建议意见 (一)加大对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 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对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拓展民政宣传工作渠道,尽可能地让广大群众接触民政、了解民政。既要抓好民政系统内部宣传,也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扩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二是丰富民政宣传工作手段。采取广播、电视、橱窗、LED、网络等现代宣传载体,结合乡镇、村组干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对内容特殊复杂和操作性、针对性强的民政政策,如扶贫、低保、五保、医疗救助等政策,要充分利用上门机会仔细解释、详细宣传,提高工作对象的知晓率。三是要加强殡葬改革的宣传力度,加快推进文明绿色殡葬的步伐。 (二)进一步加大养老扶持力度,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新格局 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引导多元参与,构建竞相发展现代化养老服务新格局。一是做好养老机构建设的规划布局,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并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要尽快出台我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加大资源供给政策扶持,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要在经费投入、规费减免、建设运行补贴、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特别是税收政策、土地保障等方面予以扶持,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发展,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投资、个人参与、共同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机制。三是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之家”“农村幸福院”建设,促进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四是探索集就餐、休闲、娱乐、康复、精神慰藉等功能于一体的托养模式,使老人足不出户就近享受服务。五是支持发展新型养老模式。积极研究对新型养老模式的政策支持措施,重点支持发展医养结合型、康复护理型、居家照料型养老服务机构。六是探索公建民营的运作方式盘活闲置资源(农村空闲的中小学校校舍、并村后部分村委会办公用房等)和日间照料中心,加大养老事业发展力度。 (三)加强养老服务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强化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细化院内管理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将各项管理制度执行落到实处,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养老服务场所环境优美,安全舒适,秩序井然,整洁干净,空气清新。二是加强院内孝老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养老、尊老、敬老、爱老的文化氛围。三是注重养老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合理设置和维护,确保被供养人员日常生活安全。四是建立专业服务人员培训机制。研究制定养老行业人才引进培养政策,重视养老服务队伍职业技能培训,可利用卫校或职业院校现有培训资源,开设养老护理专业和相关课程,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快专业护理人才培养,适应养老事业发展需求。五要用政策吸引专业社工人才从事养老工作,通过配置专职人员,选拔业务骨干,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四)加强民政队伍建设,提高民政服务水平 根据民政工作面广量大、繁琐复杂的实际,配齐配强民政干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定民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和民政政策的学习培训。让每位民政干部熟悉民政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二是加强民政业务知识培训。通过业务知识培训,让民政干部熟悉各项工作流程,努力提高民政干部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提高优质服务水平。三是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改革和创新民政信息化发展理念、方式和途径,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统筹管理,着力提升政务服务供给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四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要定期不定期召集民政及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相关问题,形成合力,进一步提高民政工作效率。
井研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5日,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针对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 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强化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引导公众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责任和义务,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完善重大信息发布与政策解读联动机制,强化环境信息公开,深度解读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聚焦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主动发声,及时发声,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准确了解全县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凝聚社会力量,形成多元共治的环境保护格局。 二、强化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工作 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积极引进环保专业人才,优化环保队伍结构,加快推进环境监察、监测、信息标准化建设,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健全企业排污第三方检测监管机制,提高环境监管科学化、信息化、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强化联动,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合力,始终保持环境保护执法的高压态势,严防源头,严管过程,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三、全面推进重点污染源治理 继续抓好工业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10+N”“散乱污”小型企业治理整顿、油烟整治、扬尘整治、机动车污染整治,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工作运行机制,严格实施河流水质断面监测考核,全面推进河道保洁和清淤工作;深入推进茫溪河流域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统一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土地修复、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等工作,加快建设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马踏镇等18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片区垃圾压缩转运站,建立健全已建成垃圾压缩转运站和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机制,做好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启动准备工作,全面提升生活污水处理、工业污水处理、养殖污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中央、省、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及“回头看”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2018年度环境保护约束性目标任务。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将结合实际,适时听取办理情况的报告。
井研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8年4月25日在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井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罗 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我代表井研县人民政府,向会议报告2017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7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7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以来,我县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不断加强环境治理,持续实施“蓝天、碧水、青山、沃土”工程,全面完成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环境治理能力实现新提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一)环保工作统筹持续加强。县政府始终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全县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生态优先,规划先行,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深度融入“十三五”规划,列入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部署环保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发了《井研县“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井研县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等文件,成立了井研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和井研县大气、水、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四大战役”领导小组,建立了井研县大气、水、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细化责任分工以及职能职责,全面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和乡镇环境保护机构、人员编制,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年目标任务,强化督察督办和年终考核,积极推动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落实,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办理整改强力推进。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对照反馈的环境问题,我县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全力推进环境保护暨突出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我县共有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5件,目前已完成整改22件,正在整改3件,分别为:“茫溪河流域污染问题”、“工业园区无污水处理设施问题”、“茫溪河肥水养鱼”。此3个问题属中长期整改问题,目前正在按整改方案有序推进。此外,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井研环保问题26个,已整改完成24个,其中涉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茫溪河污染的2个问题属于中长期整改问题,已与中央环保交办件合并整改,目前正在有序推进。 (三)四大污染防治有序开展。 1.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将茫溪河水污染治理作为重点攻坚方向,组建茫溪河综合治理指挥部,编制实施《井研县茫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系统推进茫溪河等水体污染防治工作。在全省率先推进“河长制”,创新开展跨界河流联防共治,完成10条市管河流“一河一策”编制;全力推进畜禽污染综合整治,依法关闭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146家,规范整治限(宜)养区养殖场982家,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开展试点;蚕宝滩等4座拦河水坝建成投运,马踏镇等18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加快推进,县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茫溪河主河道底泥清淤项目启动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大佛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目前,茫溪河水质明显改善,黑水臭水等基本消除,水葫芦、浮萍等漂浮物基本清除,河长制工作阶段性成效得到水利部专项督导组肯定,并在全省河长制电视电话会上交流了工作经验。在较2016年度同期降雨量减少41%的情况下,茫溪河出境断面水主要污染物含量明显下降,其中氨氮年均值下降12%、高锰酸盐指数年均值下降9.5%、总磷年均值下降35.4%,茫溪河总体水质得到有效改善。全年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达标率比例43.8 %,虽未达到市考核要求,但较2016年有明显改善。 2.积极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全面加强高污染燃料管控,大力整顿建成区蜂窝煤和散煤生产经营场所,全力整治全县范围内的餐饮油烟污染、施工扬尘污染、交通扬尘污染、渣土运输污染、露天焚烧污染和加油站油气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制发《井研县集中开展清理关闭取缔整顿“10+9”“散、乱、污”小型企业实施方案》,强力推进意龙印染公司35蒸吨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改造以及蓝雁宾馆、井研县人民医院等68家企事业单位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目前,我县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75台已全面完成淘汰改造工作。全力实施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启动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工程。据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61天,较2016年增加14天,增长26.3%,完成市下优良天数75%的目标任务(统计基数为有效天数);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89.6微克每立方米,超过目标任务10.6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57.1微克每立方米,超过目标任务12.3个百分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较去年分别削减45.16%、89.41%、60.03%、92.92%,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全县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3.加快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精神,出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井研县工作方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井研县工作方案〉2017年实施计划》,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设置。以农业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主,通过空间遥感落实辖区内企业地理位置和基础信息,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启动井研县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目前,千佛镇、三江镇、王村镇、磨池镇5片、2000亩农业用地率先开展土壤治理修复试点。 4.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开展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全面整治粉煤灰、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实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9.96%,超出目标任务10.1个百分点。深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实行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置三级处置,建成周坡镇、研经镇等垃圾压缩转运站4个,第二批集镇垃圾压缩转运站加快建设,3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面完成。推广建筑施工垃圾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制定《井研县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规划》,推动农村和农业生产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实施畜禽粪污利用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开展全县重点工业企业、二级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和医疗单位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医疗废物经营企业做到管理台账完善、标识标牌齐全、贮存场所规范,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四)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更加规范。全县共划定大佛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殷家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24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按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要求,设置标志标牌51个、陆域隔离网3700米和拦污网260米,并对破损的标识标牌和隔离设施进行加固和修复,新增加警示标志14个,更换破损隔离网通行门2个,安装毒性监测系统,落实监控设施3套,实行24小时监控。2017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面规范化推进24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成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领导小组,按照地表水监测规范HJ/T91布点及设定监测频率,每季度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一次常规监测。 (五)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全面深化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制定《井研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严格落实“双随机”环境监察制度,2017年以来共立案104起,查封、扣押企业4家,限产1家(千佛扩繁场)、停产1家(意龙印染),罚款185.7万元,行政拘留14人,其中对涉水排放企业桂祥化工、联峰盐化等3家企业私设排污口全部实行顶格处罚。畅通24小时环境举报电话12369,信访案件受访率、查处率、反馈率、满意率均达95%以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全县干部群众的不懈努力,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思想不牢固。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对本地本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但一些单位重视程度不够高、责任落实不到位,在案件调查、处置上不够积极主动,以致于在工作中有脱节现象,不能适应“常态化”工作要求。 (二)污染防治任务仍然艰巨。一是农村环境保护薄弱。虽然实施了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但长效运行机制还不完善,农村环保缺乏技术、经费支撑;化肥、农药、农膜的广泛使用及养殖业的迅速发展致使农村面源污染严重,短时间内彻底消除污染源难度较大。二是企业污染防治不主动。在现有的产业层次和技术水平的前提下,污染治理与经济效益相冲突,往往造成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因此部分企业污染治理目标不明确,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三是低空污染防治不到位。城市管理精细化程度尚有不足,城市面源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明显,建筑扬尘、道路扬尘、沿街抛洒、绿化硬化、焚烧垃圾、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等整治工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三)生态建设资金严重不足。近年来,井研县举全县之力发展绿色经济,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但是长期以来对环境的破坏和对资源的过度消耗,“十三五”期间要投入巨额生态建设资金,财政压力很大,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还未形成,生态补偿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环保执法监管水平亟待提高。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监察执法任务量不断增多,管理技术门槛也随之提高。目前的监管队伍还不适应新常态下的监管执法需要,迫切需要加强相关培训,并及时补充高素质人才,特别是需要环保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虽然全县基层均成立了环保工作机构,但人员多数是兼职,且未涉及环保领域工作;县级环境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不足,而且不具备监测资质和能力,外委监测还不能作为执法证据,只能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出现执法难度大,执法证据链不足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采取坚决果断措施,集中攻坚、重拳治理,切实提高环境质量。 (一)全面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照《井研县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进一步落实县、乡(镇)两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环保工作职责。二是严格落实“抓发展必须抓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推动县级各部门主动担责、积极作为。三是加强跟踪督查督办,对工作敷衍塞责、推动不力的坚决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继续推进绿色发展。一是坚持绿色发展总体取向。深入贯彻落实《井研县“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力提高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在GDP中的比重,坚决将高污染高排放企业拒在门外。二是着力调整优化空间布局。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城市开发红线、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三线”,分类管控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三区”,规划建设文旅产业发展带、新型工业发展带、现代农业发展带、生态涵养带“四带”,不走“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老路。三是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继续深入实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促进体制改革和环境保护各项措施实实在在落地。 (三)全面推进四大污染防治。严查严打环境违法行为,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抓好工业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10+N”“散乱污”小型企业治理整顿、油烟整治、扬尘整治、机动车污染整治,开展控尘降尘治理,严控烟花爆竹燃放,全面禁止露天秸秆焚烧,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深入推行“河长制”,严格逗硬河道水质断面监测考核。全面治理生活污水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完成茫溪河沿岸规模养殖场及全县大型养殖场畜禽粪污统一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工作。严格控制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成投用大佛乡等4个集镇垃圾压缩转运站,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以上。 (四)全力攻坚重点任务。持续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省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及“回头看”工作,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绝不反弹。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坚决予以否决。竣工投用马踏镇等18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加快推进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茫溪河主河道底泥清淤工程建设,启动岷茫水系联通及生态水网建设工程前期工作;完成县级饮用水源大佛水库、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五)加大环保宣传工作。完善重大信息发布与政策解读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双微”等新媒体平台,及时传递党委政府和环保部门的权威声音,深度解读环保重要方针政策,广泛进行环境科普宣传,及时跟进热点话题。强化信息公开,逐步主动开放环境监测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17年环境保护约束性目标说明
2017年环境保护约束性目标说明
2017年,我县环境保护约束性目标分环境质量目标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2大类,其中环境质量目标又包括水环境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2类。 一、环境质量目标 (一)水环境质量。 我县2017年完成情况为:全年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达标率比例43.8 %,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为56.2 %,未达到市考核要求,但较20l6年,水质有大幅度改善。 (二)环境空气质量。 1.优良天数比例。市上下达我县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有效天数优良率不低于75%,我县2017年实际优良天数为261天,完成市下目标任务。 2.PM10年均浓度。2017年,市上下达我县PM10年均浓度目标任务为100.2微克每立方米。实际情况为:PM10完成情况为90.0微克每立方米,完成目标任务。与2016年相比,PM10年均浓度下降27.4%。 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市政府下达我县2017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较20l6年分别削减3.68%、10%、2.85%、2.8%。2017年实际化学需氧量削减45.16%,氨氮削减89.41%,二氧化硫削减60.03%,氮氧化物削减92.92%(此为上报的数据,最终以市上反馈为准),均超额完成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
井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2017年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情况的报告(书 面)
2018年4月25日在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室主任 李有才
井研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监督法》《四川省<监督法>实施办法》和《井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现将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开展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共10件。其中,县人民政府报送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通告》《关于印发井研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井研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等,反映出县人民政府高度关注民生、关注发展、注重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的工作理念。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共27件。县人大常委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10件,均系人代会和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上报的规范性文件程序合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常委会的规定,同意备案。 二、备案审查情况 对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统一登记备案后,提出具体的建议和意见,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送转相关工作委员会进行初审。各工作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审查要求,对所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认真审查。从审查的情况看,县人民政府报送的10件规范性文件程序合法,未发现与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常委会有关规定相抵触,也未收到有关机关、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 总体来看,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审查报备文件,确保了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正确贯彻实施,维护了法制统一。县政府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按照《监督法》《四川省<监督法>实施办法》和《井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的规定,强化规范性文件报备管理,有报必报,及时上报,规范报备工作程序,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着力维护法制尊严,保证国家法制统一。
附件:1.县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目录 2.县人民政府报送规范性文件目录 3.乡镇人大主席团报送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县人民政府报送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3 乡镇人大主席团报送规范性文件目录
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根据井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召提名, 免去: 张川乐井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参会人员名单
一、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 (一)出席26人 主 任:鲁志杰 副主任:陈 杰、张 翔、贾伯玉、余文辉 委 员:李有才、杨文钦、高全忠、胡长明、曹庆英、黎文华、潘 涛、蒋丽华、金勤勇、张明春、周明清、苏雪梅、刘 宇、但淑香、李勇成、饶 艺、朱晓玉、陈 勇、龚仲文、梁钊君、陈秀英 (二)请假1人 毛洪川 二、列席人员(20人)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彭 波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况 燕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雷振宇 县政府办主任:李学良 县监委副主任:曾宗银 县民政局局长:何力东 县农业局局长:程 宇 县住建局局长:廖符荃 县工商联主席、财政局副局长:陈 强 马踏镇党委书记:曾前伟 不是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有关人员:汪 庆、刘 刚、王卫东、周旭波、周明刚、戴 宏、朱延琼、刘沿伶、余燕辛、曾文燕、廖 敏 三、邀请列席人员(5人) 县政协副主席:邓亚莉 磨池镇人大主席:梁志明 三教乡人大主席:邹咏梅 市人大代表:吴茂琴 县人大代表:彭云凤、罗柱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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