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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公报
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 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志杰主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3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井研县人民政府关于大佛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情况的报告》。 井研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听取大佛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4日,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大佛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大佛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通过采取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硬件设施、增强保护力度,整合行政资源、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加大涵养林栽种、保护力度,发挥水源地生态修复功能等措施,加强了大佛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库水源保护成效明显。 为了进一步加大大佛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 县政府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橱窗、库区标语、设置警示牌等多种宣传形式,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水源输送沿途的乡镇,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县人民尤其是饮用水源保护地、输水干渠沿线乡镇干部群众对保护水源的重要性认识,增强法治观念,自觉参与保护饮用水源活动,营造“净化水源、保护健康”、“人人参与水质治理,全民动手保护水源”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硬件设施,增强保护力度 对饮用水水源地及沿线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应按保护区划定的相关规定,规范设置标示标牌、围栏、防护网、隔离带等设施;强化对水源地硬件设施的管护力度,对陈旧破损的设施要及时更换,充分发挥硬件设施的防护功能;尽快实施《井研县大佛水库水源地及殷家河辉山桥水源地(备用)保护项目可行性报告》中关于大佛水库水源地保护项目,确保饮用水水源更加安全。 三、整合行政资源,建立长效机制 采取有力措施,对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并公布饮用水水源状况,让全社会共同来监督饮用水水源安全。充分发挥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工作统筹,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建立长效的饮用水水源管理机制,为依法保护饮用水源提供强有力的机制保障。 四、加大执法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一是库区内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日常巡查,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污染源,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建立风险源名录,从源头控制隐患;二是要按照划定的保护区建设标准,积极实施保护区内建筑物、构筑物的搬迁工作;三是加大库区面源污染整治力度,防止农药、化肥、农膜、畜禽粪便污染饮用水水源;在两处进水口适当地点建立拦物池,防止漂浮物进入大佛水库;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破坏饮用水源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使饮用水水源保护走上法治轨道。 五、加大涵养林栽种、保护力度,发挥水源地生态修复功能 县政府及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要研究涵养林栽种、保护措施,鼓励集雨面农户栽种固土蓄水的涵养林,不断增加水源地森林覆盖率,为饮用水水源地建立良好的生态保护机制。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认真研究办理,于2018年4月底前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井研县人民政府 关于大佛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情况的报告 2017年10月24日在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井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源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县人民政府,现将我县大佛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大佛水库保护区及沿线供水渠系环境保护,不断加大大佛水库饮用水源及沿线供水渠系的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大佛水库水质明显改善,全县人民的饮水安全得到保障,保护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
一、基本情况 大佛水库是我县集农业灌溉、工业用水、饮用水源为一体的多功能水利工程,是解决我县14.87万亩灌面的惠农工程,是井研人民的“母亲湖”。大佛水库始建于1958年,原为小(一)型水库,1997年起扩建,2003年建成为中型水库并完成移民搬迁,同年12月下闸蓄水,水库设计总库容5510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425.36米,水域面积约8000亩。2009年划定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年均向县中心城区及15个乡镇提供饮用水约1400万立方米。经过历年的整治和保护,水库水源保护成效显著。 二、工作情况 (一)依法划定保护区域。一是依法划定保护区。2016年委托乐山市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大佛水库饮用水源地及殷家河灰山桥饮用水源地(备用)保护项目可研报告》,依法划定了大佛水库保护区和供水渠系环境保护范围。一级保护区以大佛水库取水点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陆域;大佛水库左干渠起点至研城镇鸽子山调节池的水渠水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二级保护区是大佛水库一级保护区以外的水域和正常蓄水线以上200米以内的陆域及黑龙滩南干渠引水工程大佛水库入口上溯2500米水渠水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二是实行规范化建设。对大佛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设置了标志标牌50个、陆域隔离网1500米和拦污网260米,并对破损的标识标牌和隔离设施进行加固修复;在大佛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增设了4个警示标志,在左干渠取水口周围新安装了3套监控设施,并安装毒性监测系统。 (二)积极开展整治行动。为强力推进水环境污染治理,确保水源水质安全,促进库区可持续发展,我县制定了《井研县大佛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治理工作方案》《井研县大佛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采取更加有力措施清除主要污染源,改善大佛水库水质。一是整治水产养殖污染。依法取缔了大佛水库保护区肥水养鱼、网箱养殖等污染源,拆除大佛水库网箱养鱼517只、增氧机66台、发动机19台,终止大水面养殖合同。二是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截至目前,完成了库区周边43户规模畜禽养殖场的拆迁工作,拆除面积8141平方米,进一步隔断了污染源。三是依法整治企业污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把好审批关,凡是对饮用水源地存在污染的企业一个不批,一个不建;对库区周边餐饮娱乐业及工业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全面清理旅游开发、机动船舶对水体产生的污染。四是整治生活污水。大佛水库周边群众的生活污水主要采取集中排入自家建设的化粪池或沼气池进行处理,避免对大佛水库饮用水源造成污染;积极推进大佛乡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调节池目前已建设完毕,外管网正在施工中,预计于12月底完工后调节试运行。建成后污水收集率将达到90%以上,能基本解决大佛乡社区居民及周边群众生活污水处理问题。五是整治农业面源污染。依托中央财政农业资源暨生态保护项目,通过培训、宣传科学施肥,积极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改变部分群众乱扔垃圾恶习,努力实现化肥、农药用量零增长。 (三)大力强化巡查管理。一是成立机构。2017年4月,经县政府同意成立了大佛水库派出所,负责全天候全覆盖对库区环境、渔政、安全等进行巡查。截至目前,已立案5起,行政拘留3人,训诫禁渔期违法垂钓人员200余人,收缴各类渔具50余件,钓鱼、电鱼等行为得到有效改善。二是强化日常监管。聘用15人通过日常巡查,加强了对漂浮物、苔藓的打捞及白色垃圾清理、杂草清割、渠道清淤保洁、工程隐患排查等工作,确保了全县人民饮用水安全。三是加强饮用水源风险防范措施。以风险源名录为重点,严格加强风险隐患监管,认真落实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管理制度,保护区内无危险品运输和违法排污行为;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持续提升应急反应能力,有效降低了饮用水安全风险。 (四)全面推行生态修复。一是开展生态涵养林建设。从2010年起,对库区孤岛、半岛进行放炮改土和绿化栽植,围库路沿线栽植涵养林,共绿化造林近3000亩,植树造林40万株,种草2500平方米,切实提高了森林覆盖率,改善了库区生态环境。二是加强大佛水库水质监测。由环保部门每月对水质进行1次基本项目的例行检测,每季度委托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1次基本项目和特定有机项目的检测,每年完成1次全分析水质监测。同时,会同都江堰管理局供水处、岷江水文局每季度对大佛水库水质进行1次水质检测,检测样品中所检项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三是放养鱼苗改善水质。近两年来向大佛水库库区投放鱼苗近35万尾,防止藻类泛化,净化水质,有效改善了大佛水库水环境。 三、存在问题 (一)少数群众保护意识不强。大佛水库保护区及供水渠系占线长,仍有少数群众保护意识不强,时有破坏管护设施、向库区及供水渠系倾倒垃圾等现象发生。 (二)整体联动有待提高。大佛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面广、线长,都管处、水务、住建、农业、环保等部门与乡镇整体联动,强化日常检查的长效机制有待加强。同时还应进一步加大打击库区周边及渠道沿线??种违法行为的力度,确保饮用水安全。 (三)取水口规划有待调整。由于县城主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较大,房屋拆迁困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高风险,需对取水口进行调整。 (四)库底淤泥造成一定污染。由于大佛水库2009年以前肥水养鱼,网箱养殖,造成库底淤积物多,对水体造成一定污染。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大佛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向人民群众大力宣传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作用和意义,定期公布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不法排污行为,提高公众的饮用水源保护意识,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饮用水源的保护,打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整体联动。相关部门与乡镇将进一步完善整体联动机制,加强协调,分工负责,认真履行好大佛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职责,严厉打击破坏水源保护设施和污染水源的违法行为。 三是科学调整取水口。将对大佛水库取水点的划定进行重新论证,经论证、审查、批复后,进一步修改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在划定的一级水源保护区内按规范要求设置隔离网,对一级水源保护区集雨区内的住户和建筑物进行拆迁,并实行全封闭管理,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四是改善水生态环境。大佛水库清淤工作在邀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规划论证后,将按相关程序组织实施。同时,结合水库资源实际,充分挖掘资源优势,科学开发,建成以绿色产业、生态观光、鸟类保护、林木风景等为主题的休闲观光产业,以水养水,以开发促保护,实现大佛水库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发展。 井研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 关于大佛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7年10月24日在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井研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工委主任 杨文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加强大佛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力度,确保饮用水源安全,根据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翔带领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人员,于2017年9月19日至20日深入大佛水库库区、左干渠沿线、库区所在地大佛乡,采取实地查看、走访、座谈等方式,就县政府大佛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佛水库始建于1958年,原为小(一)型水库,1997年起扩建,2003年建成为中型水库并完成移民搬迁,同年12月关闸蓄水,水库设计总库容5510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425.36米,水域面积约8000亩。2009年划定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年均向县中心城区及15个乡镇提供饮用水水源约1400万立方米。经过历年的整治和保护,水库水源保护成效明显。 二、取得的成绩及主要措施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增强水源保护意识 大佛水库是我县集饮用水源、工农业生产用水为一体的多功能水利工程,为保护大佛水库水源,县政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在水库区域及供水沿线乡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保护大佛水库饮用水源的决定》,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对饮用水源保护的重要性认识。尤其是2010年大佛水库向县城供水以来,为保障左干渠输水安全,县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饮用水源保护的宣传力度,狠抓教育引导,强化日常监管、压实护水责任,提高沿线群众爱水护水意识。 (二)划定保护区域,设置保护设施 根据《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井研县依法划定大佛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县政府制定了《关于印发井研县大佛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井府发〔2017〕3号),依法划定大佛水库保护区和供水渠系环境保护范围,同时按照国家《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要求,县政府对大佛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设置了标志标牌、陆域隔离网和拦污网,并对破损的标识标牌和隔离设施进行加固和修复;在大佛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增设了4个警示标志,在左干渠取水口周围新安装了三套监控设施,并安装监测系统,强化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力度,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三)开展禁养行动,清除污染源头 2009年以来,按照《井研县大佛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治理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清除主要污染源,改善大佛水库水质。依法取缔保护区肥水养鱼、网箱养殖、畜禽养殖等污染源;对库区周边餐饮业限期治理,全面清理旅游开发、机动船舶对水体产生的污染。2017年7月,完成了禁养区内43户规模畜禽养殖的拆除工作,进一步隔断了污染源。 (四)强化水土保持,促进生态修复 水土保持是生态修复的主体,意义重大。县政府在清除水库保护区污染源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开展生态涵养林建设,不断改善库区生态环境。从2010年起,对库区孤岛、半岛进行绿化栽植,围库路沿线栽植涵养林,共绿化造林近3000亩,植树造林40万株,种草2500平方米,不断提高库区森林覆盖率,逐步改善库区生态环境,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水源质量。 (五)加强水质监测,确保用水安全 一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按照地表水监测规范布点及设定监测频率,每月对县级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常规监测,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分析项目监测。二是加强大佛水库水质监测。环保部门每月对水质进行1次基本项目的例行检测,每季度委托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1次基本项目和特定有机项目的检测及每年完成1次全分析水质监测,会同都江堰管理局供水处、岷江水文局每季度对大佛水库水质进行1次水质检测。检测样品中所检项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是加强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措施。以风险源名录为重点,严格加强风险隐患监管。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演练,持续提升应急反应能力,有效降低了饮用水安全风险,确保饮用水安全。 (六)加强日常巡查,强化执法力度 大佛水库左干渠为我县兴业供水公司原水输水干渠。大佛水库管理所加强日常巡查,加密巡查次数、设置拦污设施,加强对漂浮物、苔藓的打捞及白色垃圾清理、杂草清割、渠道清淤保洁、工程隐患排查等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为规范库区秩序,打击库区违法行为,今年4月,县政府专门在大佛水库设立派出所,进一步促进饮用水源的依法综合治理。派出所民警对库区整个水域环境、渔政、安全等采取全天候的巡查,对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和《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查处,规范库区管理秩序,进一步推进库区及供水渠系法治管理。截至目前,已处理水域盗窃案3起,行政拘留3人,训诫禁渔期违法垂钓人员200余人,收缴各类渔具50余件。 三、存在的问题 (一)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有些村民饮用水源保护意识还不够强,尤其是饮用水源输送沿线的乡镇,在对饮用水源保护的宣传上还存在薄弱环节,村民自觉保护饮用水水源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饮用水水源地硬件保护设施未完全到位 水库水面周边、二级保护区和集雨范围内没有设置监控设施、保护区界桩和警示标牌;一级保护区内的围栏、隔离带只做了一边,防护功能受到一定限制;水库大坝拉杆陈旧,未及时更换;库埂安保设施有待加强。 (三)饮用水水源地农户对饮用水水源产生面源污染 一级保护区内还未搬迁的农户日常生活污水及库区周边鱼塘(池)养鱼有机物养鱼水排入库中,容易污染饮用水源;进水口时有漂浮物,对输送的水源带来一定的污染;保护区内的农业种植所使用化肥、农药、农膜等容易导致面源污染。 (四)饮用水水源输水设施及环境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大佛水库到水厂的水源输送为26.7公里的明渠,沿途有的陡坡下雨滑坡、风化落石,坠落水渠,影响水源的水质和输送;周边村民饮用水源保护意识不够强,对输送的饮用水带来一些污染。 (五)涵养林栽种和保护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水源地主要以栽种竹林、栾树为主,库区孤岛、半岛及库区周边涵养林近年来虽逐年成林,但持续栽种,怎样保护,仍值得研究,需采取有力措施加以保护。 四、建议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 县政府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橱窗、库区标语、设置警示牌等多种宣传形式,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水源输送沿途的乡镇,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县人民尤其是饮用水源保护地、输水干渠沿线乡镇干部群众对保护水源的重要性认识,增强法治观念,自觉参与保护饮用水源活动,营造“净化水源、保护健康”、“人人参与水质治理,全民动手保护水源”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硬件设施,增强保护力度 对饮用水水源地及沿线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应按保护区划定的相关规定,规范设置标示标牌、???栏、防护网、隔离带等设施;强化对水源地硬件设施的管护力度,对陈旧破损的设施要及时更换,充分发挥硬件设施的防护功能;尽快实施《井研县大佛水库水源地及殷家河辉山桥水源地(备用)保护项目可行性报告》中关于大佛水库水源地保护项目,确保饮用水水源更加安全。 (三)整合行政资源,建立长效机制 采取有力措施,对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并公布饮用水水源状况,让全社会共同来监督饮用水水源安全。充分发挥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工作统筹,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建立长效的饮用水水源管理机制,为依法保护饮用水源提供强有力的机制保障。 (四)加大执法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一是库区内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日常巡查,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污染源,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建立风险源名录,从源头控制隐患;二是要按照划定的保护区建设标准,积极实施保护区内建筑物、构筑物的搬迁工作;三是加大库区面源污染整治力度,防止农药、化肥、农膜、畜禽粪便污染饮用水水源;在两处进水口适当地点建立拦物池,防止漂浮物进入大佛水库;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破坏饮用水源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使饮用水水源保护走上法治轨道。 (五)加大涵养林栽种、保护力度,发挥水源地生态修复功能 县政府及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要研究涵养林栽种、保护措施,鼓励集雨面农户栽种固土蓄水的涵养林,不断增加水源地森林覆盖率,为饮用水水源地建立良好的生态保护机制。 参会人员名单 一、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 (一)出席23人 主 任:鲁志杰 副主任:陈 杰、张 翔、余文辉 委 员:李有才、杨文钦、高全忠、胡长明、曹庆英、黎文华、潘 涛、蒋丽华、金勤勇、张明春、周明清、苏雪梅、刘 宇、但淑香、饶 艺、朱晓玉、龚仲文、梁钊君、陈秀英 (二)请假4人 贾伯玉、毛洪川、李勇成、陈 勇 二、列席人员(27人)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源源 都管处处长:蔡 凡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郭纯江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建萍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外侨港澳台办主任:方 东 县财政局副局长:熊勤俭 县环保局局长:汪军华 县农业局副局长:潘 猛 县水务局局长:彭 毅 县林业局局长:许建平 县卫计局爱卫办主任:龙明轩 研城镇党委书记:廖 雷 大佛水库管理所所长:何 斌 大佛水库派出所教导员:余 洋 县兴业供水公司党支部书记:左明友 不是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有关人员:汪 庆、陈建平、刘 刚、王卫东、周旭波、周明刚、翁林泉、戴 宏、郑远伦、朱延琼、刘沿伶、余燕辛 三、邀请列席人员(8人) 县政协副主席:罗 维 高凤乡人大主席:陈 杰 分全乡人大主席:杨兴俊 研城镇人大主席:廖碧祥 市人大代表:彭 韬 县人大代表:李光大、鲁天钰、周伟彪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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