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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公报
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9月26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志杰主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6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井研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及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井研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作出了《井研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井研县2016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井研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井研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井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井研县2016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7年9月26日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井研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及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16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了井研县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会议同意井研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所作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井研县2016年财政决算。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紧紧围绕“项目落地年”工作主题,保增长、保市场、促就业、稳物价、保稳定,确保实现经济增长目标和民生事业改善。全面贯彻执行《预算法》,加大收入征缴力度,力争完成全年收入任务。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坚持有保有压,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监管,确保财政经济平稳运行。对审计查实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县人民政府应于2017年12月底以前,将本决议的执行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井研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及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7年9月26日在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井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彭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井研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井研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6年财政决算已完成,并经省财政厅批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会议报告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全县上下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的有关决议,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服务改善民生。2016年各项财政工作有序推进,财政决算总体情况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3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1.7%,比上年增长6.8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523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4300万元、上年结余4988万元、调入资金90万元,收入总量为206960万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28.8%,同比增长0.4%;加上上解支出318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8800万元,支出总量为205482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结转资金1478万元。2016年实现收???平衡。 与向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总收入减少978万元,主要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减少995万元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17万元。支出相应减少978万元,主要为上解支出减少299万元和结转下年减少679万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与执行数一致。 从收入决算的情况看,2016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仅超年初预算549万元,经济下行导致的增收乏力已经显现。税收收入主要情况是:增值税3582万元,为预算的238.8%;营业税4369万元,为预算的52.6%;企业所得税1423万元,为预算的79.1%。主要是营改增政策性减税影响较大。 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37万元,完成预算的78.5%;教育支出35360万元,完成预算的127.1%;科学技术支出333万元,完成预算的605.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72万元,完成预算的14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77万元,完成预算的12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593万元,完成预算的135.7%;农林水支出30461万元,完成预算的133.5%;交通运输支出12617万元,完成预算的734.4%;住房保障支出5404万元,完成预算的156%。 2016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00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抢险和维护社会稳定支出。 2016年结转资金1478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和国防185万元,教育、科技和文化体育传媒143万元,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与计生138万元,农林水和粮油物资储备818万元,节能环保、资源勘探和商业服务177万元,交通运输16万元,其他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2186万元,完成预算的74.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435万元、上年结余115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500万元,收入总量为35278万元。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5663万元,完成预算的83%;加上债务还本支出9500万元,支出总量为35163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结转资金115万元。 与向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县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数与执行数一致。 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657万元;农林水支出1924万元;旅游发展基金支出1万元;彩票公益金相关支出545万元。 2016年结转资金115万元,主要包括:农林水100万元,其他1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1万元,为预算数的141.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省广网公司2014年度分红收入到位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51万元,为预算数的141.7%,全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收入减去支出后,实现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数与向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四)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决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801万元,为预算数的106.9%,加上上年结余资金18237万元,总收入2903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572万元,为预算数的98.8%,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收入减去当年支出后,社保基金结余22466万元。 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决算数与向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二、2016年财政工作情况 2016年,县政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深化管理改革,积极落实上级各项财政政策,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社会事业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稳定进步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是全力组织收入,圆满完成收入预算目标。面对经济下行新常态,财税部门加强收入预测和执行分析,全力以赴深挖收入潜力,针对性做好重点行业、重大项目等主要税源的跟踪管理,加大税收稽查特别是对以前年度欠税的清缴力度。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3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063万元,增长11.3%,圆满实现人代会通过的收入预期目标。 二是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改善民生福祉。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支出序列,加强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运转和基本民生支出。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500万元,其中民生支出1172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7.6%,比上年增长8.9%。“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大事支出4053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385万元,增长9.1%。 全县“三公”经费执行数较上年减少165万元,下降11.9%。 三是攻坚克难,扎实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强化预算管理,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顺利完成“营改增”和资源税改革。深入推进绩效预算管理改革,选取17个县级项目、43个部门和17个乡镇开展部门支出和财政管理绩效评价。严格预算执行管理,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3390万元,开展预算执行中期评估,收回部分无法实施或执行效果不佳的项目预算133万元统筹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全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15206万元,新增债务4200万元,新增债务率3.8%。及时公开县级财政四本预算,除涉密单位外,所有单位按规定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四是规范管理,切实加强财政监督。将依法理财与财政业务工作相结合,认真清理财政行政权力,实行清单管理,依法行使财政职权,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的监督。开展五项费用、涉农资金和村级办公经费专项检查和“小金库”、滥发钱物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的监督指导,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完善评审制度,控制评审质量,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共评审项目 375个,审减资金12398万元。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开展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切实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完成政府采购379批次,节约资金732万元。 2016年,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项财政改革稳步推进,但财政工作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以下需要解决的问题:培植财源的任务十分繁重,财政增收更加困难;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公共保障压力巨大,资金调度异常艰难;财经纪律还需加强,少数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等等。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以上2016年财政决算报告,请予审查批准。 三、2017年1—6月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一)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县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33090万元,市下目标任务为33600万元。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119683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224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2900万元,支出预算变动为154826万元。 1—6月,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入1783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8105万元,非税收入9733万元,完成预算的53.9%,比上年同期减收371万元,下降2%。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支出93940万元,完成支出预算变动数的62.7%,比去年同期下降3.8%。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078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128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0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600万元,支出预算变动为23097万元。 1—6月,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入3379万元,完成预算的16.3%,比上年同期增收2969万元,增长724.1%。政府性基金实现支出3340万元,完成支出预算变动数的14.5%。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90万元、支出预算为90万元。 1—6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收入,主要原因是:委托的中介机构对县属国有独资企业进行2016年度专项财务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待审计完毕后,县财政局将依据审计结果收缴国有资本收益;国有参股企业2016年股利收入,待召开股东大会确定后,及时组织股利收入缴库。最终以实际缴库数为准。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1316万元,支出预算为6839万元。 1—6月,社会保险基金实现收入9202万元,完成预算的81.3%,实现支出3077万元,完成预算的45%。 从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看,收支进度与时间进度保持一致,财政运行基本平稳。但我县企业生产经营仍未走出低谷,企业所得税降幅明显;全年“营改增”政策性减收“翘尾巴”因素影响仍然很大;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占比仅为45.4%,收入增长后劲不足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要实现年初确定的土地出让收入存在困难,给资金调度带来了更大压力。 以上2017年1—6月财政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四、2017年下半年财政工作打算 下半年,财政工作将围绕上级财政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决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强增收、严管理、转方式工作主线,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严格预算收支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绩效;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促进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确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紧紧围绕年度收入目标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加强外来企业税收征管,加强税收稽查,积极催缴欠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切实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完成全年33600万元的收入目标。 (二)狠抓资金调度。密切关注省、市在稳增长、精准扶贫和绿色发展等方面的新政策和资金安排动向,结合“挂图作战”及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加强对接,争取更多的政策、资金支持。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多渠道筹措资金,为项目推进提供支持,切实缓减财政资金调度压力。 (三)认真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加快民生资金拨付进度,重点落实扶贫攻坚所需资金,加快扶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加强民生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监管,管好、用好四项扶贫资金。 (四)切实加强支出管理。按照“两保一转”保障要求,加强资金统筹,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硬化预算约束。加快支出执行,强化支出绩效管理,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 井研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 审计工作报告 2017年9月26日在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井研县审计局局长 余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县2016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县审计局2017年工作计划,县审计局对2016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国库存款和财政专户情况进行了核查。2016年共开展政府投资审计项目34个,审减政府建设项目投资额1189.98万元,提出审计整改建议79条,向县纪检???察机关移送违纪案件线索2件。 审计表明,2016年,在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部分工业企业停产关闭、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等多重不利因素的影响下,县财税部门多措并举,全力以赴抓收入执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34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1.73%。 一、财税工作总体情况 县财政局2016年初编制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建立了完善的政府预算体系;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1万元全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调入力度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更加规范,透明度逐年增大。县地税局在“营改增”试点推广工作中主动作为,加大“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企业的税收政策辅导,帮助企业理解消化“营改增”税收政策;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工作稳步推进,年所得12万元申报实现持续平稳增长;积极催收历年欠税,2016年清缴效果明显;专项经费预算执行较规范。 但从审计情况来看,尚存在财政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金库,预算管理工作不尽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并存在预算公开不完整,单位预算编制基础工作较差,重大经济决策不健全、执行不到位,预算执行力度不够、绩效体现不理想等现象。 二、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一)全县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2016年预算管理单位203个,较2015年减少3个,主要是机关社保处并入社保局,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基地并入青少年校外文体活动中心,金峰乡中小学合并成立金峰乡九年制学校。2016年末财政供养人员6764人,较2015年减少3928人,主要原因是由原机关社保处作为财政供养人员管理的退休人员4010人,在机构改革后不再作为财政供养人员统计。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2016年收入完成201972万元,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349万元,完成预算数31800万元的101.73%;上级补助收入13523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43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1万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分别完成17933万元和14416万元,分别占55.44%和44.56%;分别完成预算数21650万元的82.83%和10150万元的142.03%。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支出205482万元,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5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18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880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5年末决算后滚存结余4988万元;2016年财政收支赤字351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478万元,全部结转下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初结余1157万元。当年收入34121万元,其中: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2186万元,完成预算数29753的74.57%;上级补助收入243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500万元。当年支出35163万元,其中: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5663万元,完成预算数30920万元的83.00%;债务还本支出9500万元。年末结余11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均为51万元,完成预算数36万元的141.67%,全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初结余18237万元。当年收入10801万元,完成预算数10100万元的106.94%。当年支出6572万元,完成预算数6651万元的98.81%。年末结余22466万元。 (六)国库存款和财政专户核查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下发的财政专户政策核对表,涉及井研县的疑点有4个,其中:开户行为县农业银行的3个,分别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专户、天保资金专户;开户行为县邮政银行的1个,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经审计,以上专户均已按相关要求销户。 三、地方税收征管情况 (一)县级收入完成情况 2016年全年完成收入15914.3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4169.87万元、教育费附加收入1035.36万元、残疾人保障金等收入709.15万元。 (二)税收征管情况 1.“营改增”政策落实成效和企业降成本的情况。为了解我县酒店、房地产、建安、货运、制造业5个行业,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前后企业综合财税成本负担率等是否有所下降,对当年收入规模最大的蓝雁宾馆、双兴房地产公司、县城建公司、鑫诚运输公司、意龙印染公司五家企业进行了调查,其结果是:酒店、房地产、货运三个行业均有所下降。建筑业均未下降,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老项目按简易办法征收,不能进项抵扣;二是新项目进项税额抵扣难度大,且砖等材料的主要供应商都不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造成企业由营业税税率3%变为实际负担增值税税率11%。制造业均未下降,主要原因是不存在缴纳营业税;且所抽查的企业2012年至2013年创建初期购置设备,其进项税额逐年抵扣,相应缴纳的增值税逐年增加。 2.个税政策执行情况。经调查东财公司、县国投公司、县水务投资公司、县顺发融资担保公司、县通源公司5家政府平台性公司税收征管情况。2014年至2016年均未向个人借款和支付利息,无支付利息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收缴税情况。 3.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申报情况。根据市审计局筛选后下发的企业名称,经调查美家好公司和县飞达汽车公司2家企业,其股权转让均为平价转让。 4.个税全员全额申报情况。根据市审计局筛选后下发的企业名称,经调查佛星建筑公司、龙翔建筑公司2家企业,2015年和2016年均全员全额申报了个人所得税。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6年,县审计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总结经验,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投资审计工作新路子、新方法,努力实现了重点工程投资审计的全覆盖,切实加强了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2016年,我县上报市审计局批准投资审计计划项目9个,实际完成审计项目34个,完成计划项目的378%,送审投资额29749.64万元,审减工程价款1189.98万元。审计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共45个,共提出审计建议79条,作出审计决定34个,已执行审计决定34个,节约财政支出1189.98万元。从审计情况看,政府投资在加快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程项目普遍存在多结算工程价款的问题;二是个别项目增加工程无预算、评审;三是存在工程清单不准,导致增加工程幅度较大的情况;四是存在个别项目设计不合理,导致资产闲置的情况;五是个别项目未严格执行实施方案要求,存在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履职不到位的情况。 五、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审计机关依法采取的措施 (一)财政收入未及时上缴金库 1.财政收入807.57万元未及时上缴金库。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财政局“待处理清算资金”账面余额807.57万元,属未及时上缴金库资金,已于审计期间缴入县金库。县审计局根据已补缴入库的实际情况,责成县财政局要在今后工作中及时足额将各项收入缴入国家金库。县财政局也结合存在的问题,找出了原因,并以井财政〔2017〕121号文件明确了整改要求。 2.出租车经营收入24万元未按要求及时入库。县飞亚出租汽车公司将应于2016年4月上旬上缴的财政收入,于2016年6月23日才缴入县金库。县财政局已按县审计局要求,制发了井财政〔2017〕121号文件,对有预算收入征收要求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了相应的工作要求,确保财政收入及时缴库。 (二)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作较薄弱 1.个别单位预算编制不细化。个别单位年初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未按预计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内容列入相应预算支出科目,而自行归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2.个别单位超预算支出。个别单位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 (三)落实整改事项不完善 2015年审计中发现,部分预算部门零余额账户和基本户管理不规范,将财政性资金转入到基本户、本单位职工个人账户再支出等现象仍然存在。县财政局已针对县审计局发现的问题,在全面分析产生原因的前提下,制发了井财政〔2017〕121号文件,明确了落实整改措施,以进一步强化财政支付业务的日常监督。 六、加强和改进财税工作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财税工作管理水平,充分体现整改效果,特提出以下改进完善意见,并将予以跟踪检查。 (一)县财政局应全面规范预算编制工作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督促各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编制规定,科学完整地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部门预算;进一步充实专业人员,加大业务培训和指导,严格“两上两下”的预算编制制度;规范各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严格审核各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 (二)县财政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督促各预算单位及时足额将应征的预算收入及时缴入国家金库,不得拖欠;加强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管理和监督,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严格报批程序,科学及时提出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方案,报县政府决定后实施;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督促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按申报要求及时完成,加快财政资金的支出进度。 (三)县财政局应积极落实问题整改,切实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 对需整改落实的问题应积极办理,不得再次发生;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收缴和集中支付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严禁将财政资金转入本单位基本账户再支出,严禁将财政资金转入职工个人账户再支出变相支取现金;规范现金支出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支出的规范和安全。 (四)县地税局应切实加强征管工作,提升征管水平 多措并举,实施重点跟踪排查和联动管理,强化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积极探索个人股权转让,个体工商户经营个人所得税核实征收的新方式新办法;严格年所得12万元的申报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典型调查。细化增收堵漏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企业(行业)、薄弱环节和潜在税源的税收征管。强力推进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全员全额申报质量。针对重点难点实行综合评估,树立风险管理意识;全面落实事中和事后管理制度,努力实现过程监管的转变。 (五)县级各单位应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 要根据县委、县政府重大项目计划,并充分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主动积极与县财政局协调衔接,全面接受县财政局的业务培训与指导,科学编制部门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六)县级各单位应落实重大经济决策制度 要建立健全规范的重大经济决策集体研究制度及相关经济管理制度,明确重大经济事项金额标准、具体内容、决策程序等相关情况,并全面严格执行。 井研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井研县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查结果的报告 2017年9月26日在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曹庆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9月上旬,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文辉的带领下,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深入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对我县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和初审。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关于2016年县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意见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3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1.7%,比上年增长6.8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523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4300万元、上年结余4988万元、调入资金90万元,收入总量为206960万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28.8%,同比增长0.4%;加上上解支出318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8800万元,支出总量为205482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结转资金1478万元。2016年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2186万元,完成预算的74.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435万元、上年结余115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500万元,收入总量为35278万元。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5663万元,完成预算的83%;加上债务还本支出9500万元,支出总量为35163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结转资金11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1万元,为预算数的141.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省广网公司2014年度分红收入到位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51万元,为预算数的141.7%,全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收入减去支出后,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决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801万元,为预算数的106.9%,加上上年结余资金18237万元,总收入2903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572万元,为预算数的98.8%,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收入减去当年支出后,社保基金结余22466万元。 根据《监督法》和《预算法》的有关规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预算收支平衡情况、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情况清楚,符合要求。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6年,面对经济发展新情况,县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扣“创新投资年”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县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决定,采取了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政策措施,深化财税改革、着力培植财源、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加大民生投入,为全县重点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促进了全县经济平稳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 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决算草案经过同级审计和省财政厅批复,数据真实完整,报审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通过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财政决算报告,批准2016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在2016年预算执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以下问题: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压力较大,税占比仅为55.44%,收入质量不高;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收支矛盾突出;政府债务较重,还本付息压力加大;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大。上述矛盾和问题,县政府和财政部门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县审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审计法》、《预算法》和县人大有关预算决议的要求,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县财政局组织实施的2016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县地税局组织实施的2016年税收征管情况开展了审计,工作深入细致,富有成效。指出了财政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金库,预算管理工作不尽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同时存在预算公开不完整,预算单位编制基础工作较差,重大经济决策不健全、执行不到位,预算执行力度不够、绩效体现不理想等现象。从强化预算管理、提高监管水平、加强税收征管、健全相关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改进意见。建议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二、关于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县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33090万元。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119683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224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2900万元,支出预算变动为154826万元。 1—6月,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入1783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8105万元,非税收入9733万元,完成预算的53.9%,比上年同期减收371万元,下降2%。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支出93940万元,完成支出预算变动数的62.7%,比去年同期下降3.8%。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078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128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0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600万元,支出预算变动为23097万元。 1—6月,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入3379万元,完成预算的16.3%,比上年同期增收2969万元,增长724.1%。政府性基金实现支出3340万元,完成支出预算变动数的14.5%。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90万元、支出预算为90万元。 1—6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收入,主要原因是:委托的中介机构对县属国有独资企业进行2016年度专项财务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待审计完毕后,县财政局将依据审计结果收缴国有资本收益;国有参股企业2016年股利收入,待召开股东大会确定后,及时组织股利收入缴库。最终以实际缴库数为准。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1316万元,支出预算为6839万元。 1—6月,社会保险基金实现收入9202万元,完成预算的81.3%,实现支出3077万元,完成预算的45%。 从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看,收支进度与时间进度保持一致,财政运行基本平稳。但我县企业生产经营仍未走出低谷,企业所得税降幅明显;全年“营改增”政策性减收“翘尾巴”因素影响仍然很大;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占比仅为45.4%,收入增长后劲不足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要实现年初确定的土地出让收入存在困难,给资金调度带来了更大压力。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为完成上半年税收任务,税务部门在清理欠税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财政刚性支出大,收支矛盾突出,债务余额较快攀升,财政风险进一步增加,完成今年年度财政收入预算压力较大,任务十分艰巨。 三、关于加强财政工作的建议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任务十分艰巨。为确保完成2017年度财政预算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预算收入征缴力度。要加强税源建设,稳住存量税源,支持健康、优质的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培植壮大后续税源。坚持依法征税,做到应收尽收,加强重点税源企业和重点项目税收管理。继续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加大欠税清收和税收稽查力度,力争完成全年收入预算任务。 (二)努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稳增长和“三去一降一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民营经济、实体经济发展。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发展现代农业。 (三)大力支持改善民生和脱贫攻坚。全力保障各项民生投入,重点落实脱贫攻坚所需资金,推进财政金融互动扶贫,整合涉农资金,统筹安排用于脱贫攻坚。 (四)着力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严格部门预算管理,规范预算变动行为。继续严控一般性支出,巩固压减“三公”支出成果。依法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禁政府违规举债、违规担保,切实防范财政风险。继续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公开督查考核机制。 (五)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实效。加强审计监督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审计成果在制度建设和预算分配工作中的运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民生支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政府采购资金、政府债务性资金等重点领域和项目的审计,研究制定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跟踪监督办法,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实效。 井研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6日,井研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12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切实加强领导,依法治教氛围浓厚;统筹兼顾,均衡发展,保障水平明显提升;育人为本,多管齐下,素质教育不断提升;《义务教育法》扎实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法》的全面贯彻实施,促进义务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对薄弱学校尤其是边远山区学校的支持力度,缩小办学条件差距,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二、加快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满足义务教育需求 县人民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个别学校运动场地不足问题,满足学生开展活动需求;根据城市化进程、计生政策调整、学龄人口变化等情况,科学规划县城学校校点布局,尽快新建城区学校,缓减城区义务教育压力。 三、狠抓学校精细化管理,塑造学校良好的风貌 要建立健全学校管理机制,着重强化学校精细化管理,认真落实岗位职责,使学校管理再上新台阶;要结合地方实际,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挖掘地方文化资源,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 四、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建立健全有序的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建立完善教师公招、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不断补充年轻教师,改善教师结构。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实际,制定和落实具体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尤其要加大艺体类教师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教师专业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创造校园良好育人环境 乡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公安、交警、教育、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确保校园周边安全有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于2017年12月底前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井研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7年9月26日在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高全忠 为进一步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根据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志杰、副主任贾伯玉、余文辉的带领下,于2017年9月12日至14日深入研城中学、周坡镇中心小学校、研经镇中心小学校、镇阳乡九年制学校、井研县师范附属小学校、王村镇初级中学校、胜泉乡中心小学校、千佛镇初级中学校(以下均用学校简称),采取实地检查、查阅相关资料、听取汇报、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52所。其中,完全中学1所、初中19所、小学25所(另有3个小学教学点)、九年制学校7所。有小学在校学生18461人,教学班425个;初中在校学生7683人,教学班170个。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共1963人,其中,专任教师1925人。 二、取得的成绩 (一)重视《义务教育法》宣传,营造依法治教氛围 一是建立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县政府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乡镇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将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二是领导高度重视,强化学习宣传。县政府将义务教育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将《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十三五”总体规划,同时结合“六五普法”、“七五普法”工作实际,采取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不断提高干部群众法律意识,营造依法治教的良好氛围。 (二)统筹兼顾,均衡发展,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1.教育经费保障落实。一是义务教育经费实现“三个增长”。将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切实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2012年至2016年,全县义务教育预算内经费拨款分别是20580万元、20583万元、21151万元、27263万元、27847万元,增长比例逐年递增。小学、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逐年增长。二是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按规定比例用于义务教育。2012年至2016年,全县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每年为3663万元,其中每年用于教育1650万元,使用比例达到45%以上。三是土地出让收益按比例用于教育。2014年土地出让金收益860万元,其中90万元用于教育,所占比例达10.5%。其余年度无土地出让金收益。四是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资金全部用于教育。2012年至2016年,我县税务机关依法足额征收两项教育附加共计4872万元,全部用于教育。 2.校点布局进一步优化。制定了《井研县学校布局调整专项规划(2014—2020年)》,积极稳妥地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一是城区义务教育资源有效扩充。完成井研中学和实验高中整体迁建,老井中校和原实验高中校舍分别移交井师附小、研城中学,用于补充城区义务教育资源。二是农村义务教育资源科学整合。2016年至2017年,先后将金峰乡、分全乡、纯复乡初中、小学整合为九年制学校。三是寄宿制学校建设有序推进。五年来,共建成9所寄宿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1332人,有效解决了留守学生家庭教育及监管乏力问题。 3.办学条件明显改善。2012年至2017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累计投入9268万元,实施基建项目62个,维修改造校舍68378平方米,硬化运动场27000平方米,全面消除D级危房;投入5107万元改善教育技术装备,加快“三通两平台”建设,极大地改善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 4.师资水平不断提升。一是科学合理配备师资。结合实际,建立了教师补充、调配常态机制。采用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办法,重新调整了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编制。坚持每年开展新教师公招、城区缺编教师竞聘和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2012年至2017年,全县共公招新教师141人,公开竞聘城区学校教师140人,交流校长58人、教师302人。二是狠抓素质能力提升。坚持师德为先,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和教师专业培训。近五年,共选派220名中小学校长参加国家、省、市、县各级培训,培训教师1.1万余人次。2017年暑期,县政府拨专款46万元,委托乐山师范学院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138名转岗艺体学科教师进行集中培训。 5.入学机会公平公正。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相关规定。落实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层层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确保学生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等达到规定要求。一是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做到“应免尽免、应补尽补”,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建立专档,设立500万元专项教育救助基金,纳入脱贫攻坚系统工程。2012年以来,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9942人次,累计发放金额628.1875万元,全县无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因贫辍学。二是合力保障特殊教育。在普通中小学积极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的基础上,努力提升特殊教育学校服务水平。2016年,全县随班就读残疾儿童166人,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学生36人,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0%以上。三是依法接纳随迁子女。建立完善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保障机制,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有和市民子女平等的就学机会。 6.合法权益保障充分。切实加强安保力量,全县学校共聘用专兼职保卫人员159人,按标准配备了各类物防器材和技防设施。加强安全教育、法纪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强化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营造良好氛围。 (三)育人为本,多管齐下,素质教育不断提升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一是课堂主导,学科育人。坚持以学校为主阵地、以课堂为主渠道,开齐上足德育课程,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化革命传统教育,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学习生活各方面。二是文化引领,环境育人。积极打造净化、绿化、美化、富有教育内涵的校园环境。将井研“卓筒井”取卤制盐文化、廖平经学精髓等地方文化元素有机融入学校文化建设和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增强德育工作的文化底蕴和地域特色。三是强化活动,实践育人。坚持以生活为教材、以社会为舞台、以实践为途径,广泛开展常规教育活动、主题教育活动和实践体验活动。先后开辟了井研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基地、青少年校外文体活动中心、竹园烈士纪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其中,井研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基地累计开展集训400余期,接待学生约12万余人次。2015年1月,成功举办首届全国校外综合实践基地管理研讨会。四是先进导向,榜样引领。我县原纯复初中学生曾姣被评为“四川省十佳美德少年”;镇阳学校学生李萍、研城中学学生邓力嘉被评为“四川省美德少年”。在2016年度全国“最美中学生”寻访活动中,我县学生朱丽妍、但余婷荣获全国“最美中学生”特别奖。今年4月20日,乐山市中小学德育工作会在我县召开,我县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2.全面提升课堂教学效率。一是规范办学行为。全县学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格执行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保证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严禁学校、教师利用双休日、节假日违规补课。中小学不设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不以学生成绩排名次和座次,营造了良好的素质教育内部环境。二是努力构建高效课堂。在教学过程中坚持优化师生关系、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过程,培养和提高学生学习能力,提升学生核心素养,提高“三维目标”达成度,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县中考成绩持续保持全市领先水平。在乐山市2016年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中,我县获初中教学质量管理综合评价一等奖、小学教学质量管理综合评价二等奖。研城中学、井师附小分别获得一等奖,研城中学同时获市初中教学质量管理示范学校称号。 3.彰显体育美育育人效应。学校广泛开展艺术、体育、科技类课外活动,大力实施体育、艺术2+1工程,定期举办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运动会、科技创新大赛,为成就青少年健康身心、高雅情趣和良好素养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我县已建成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建设学校5所、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校1所、乐山市阳光体育示范校7所、乐山市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5所、乐山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布点校4所、乐山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2所、乐山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1所。2016年,成功举办首届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成为全市第3个举办校园足球联赛的区县。 (四)教育科研成绩显著 坚持“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科研强师”,积极指导学校开展各层次课题研究,以科研提升学校品位,以科研提高教育质量,以科研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五年来,选派1人参加了教育科研国培,组织100余人次参加市教育科研工作研讨会和成果推广会。指导学校精心挑选研究课题,积极申报省级课题1项、市级课题18项、县级课题1项,并按期开题研究,累计有40余项教育科研成果在市教育科研成果评选中获奖,其中获市政府“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编辑《井研县中小学教研论文》5期、《课题映象》10期,300多篇教学教研经验文章在各级学科教研活动中交流,300多篇文章在市级学科论文评选中获奖。 三、存在的问题 (一)城乡办学条件仍有差距 虽然近年来县政府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逐年提升,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但在教学用房、运动场地、现代教学设备等方面,在音、体、美等艺体类课程的实施??课外活动的开展上,城乡仍存在差距?? (二)县城区义务教育资源紧缺 一是个别学校运动场地不足。二是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进城就读学生增加快,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不足,急需新建。 (三)学校精细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个别学校校园文化氛围不够浓,地方文化元素不够,特色不明显。二是个别学校管理缺位,卫生状况较差。 (四)教师队伍有待进一步优化 一是全县教师平均年龄偏大,教师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二是艺术类个别专业课教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校园周边环境需进一步整治 一是个别学校校门外摆摊设点,乱停车辆,影响学生上学、放学进出通行。二是个别学校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四、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对薄弱学校尤其是边远山区学校的支持力度,缩小办学条件差距,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二)加快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满足义务教育需求 县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解决个别学校运动场地不足问题,满足学生开展活动需求;根据城市化进程、计生政策调整、学龄人口变化等情况,科学规划县城学校校点布局,尽快新建城区学校,缓减城区义务教育压力。 (三)狠抓学校精细化管理,塑造学校良好的风貌 要建立健全学校管理机制,着重强化学校精细化管理,认真落实岗位职责,使学校管理再上新台阶;要结合地方实际,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挖掘地方文化资源,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 (四)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建立健全有序的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建立完善教师公招、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不断补充年轻教师,改善教师结构。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实际,制定和落实具体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尤其要加大艺体类教师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教师专业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创造校园良好育人环境 乡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公安交警、教育、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确保校园周边安全有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井研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6日,井研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针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责任感 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是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主要形式。办理代表建议,是县人民政府???其职能部门一项法定职责和义务,???推进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重要内容,是联系群众、接受监督的具体体现,是改进工作、完善政策、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推动工作。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组成人员的民主政治教育,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与时俱进的高度来认识办理工作,强化人大意识,增强办理工作责任感,坚持把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积极主动的态度对待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用实际行动尊重、维护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和民主权利,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参政督政。 二、坚持制度,转变作风,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办理代表建议有明确的法定程序,政治性、法律性、时效性强。县人民政府及承办部门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办理工作各项制度,严格按照《井研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把代表建议中能解决的问题以及创造条件可以解决的问题是否解决作为衡量办理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对具备条件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条件暂不具备或因受客观条件限制以及超越政策规定范围而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作好说明解释,取得人大代表的理解;要进一步转变办理工作作风,落实建议的措施办法要具体,解释答复的政策法律依据要充分,坚决杜绝“你提我答”、“文来文往”等现象;要大兴开门办理之风,坚持“三见面”制度,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沟通,听取意见,对症施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要切实加强所分管部门办理工作的领导,要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工作措施,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办理答复件要逐件审查把关,确保办理质量。各承办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精细化水平,主要领导要统筹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三、加强联系,强化督查,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落实率 县人民政府及承办部门要切实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联系,按照代表建议全程督办流程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好代表建议全程跟踪督办制度,共同做好代表建议督查督办工作。要持续对B类代表建议开展“回头看”,建立“回头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认真抓好跟踪督查,确保B类代表建议按计划落到实处,不断提升代表建议落实率。要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通过报纸、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公开办理工作情况,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于2017年12月底前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井研县人民政府 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2017年9月26日在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上 井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智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县人民政府,现将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及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县政府共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121件,其中城建类28件,占23.14%;农业类26件,占21.49%;交通类19件,占15.71%;环保类11件,占9.09%;劳动人事类10件,占8.27%;财经类7件,占5.79%;教科文卫类7件,占5.79%;旅游类5件,占4.14%;其他类8件,占6.62%。截止8月中旬,全部代表建议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从代表反馈情况来看,对办理态度满意的121件,占100%。对办理结果满意的120件,占99.2%;基本满意的1件,占0.8 %。28名代表对10件重点建议办理态度、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一)办理A类件情况:代表所提建议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件62件,占总数的51.24%。 这部分建议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和期望,经相关部门积极努力,建议得到了有效落实。如王余刚等9名代表提出的“积极推动三江大水厂引水工程早日通水运行,让竹园、石牛两乡镇早日饮上放心水”的建议,县政府领导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专题研究,由都管处牵头,协调兴业供水公司对石牛乡七里沟的增压泵房增加了安全防护设施,并于4月中旬向两个乡镇正常供应安全的自来水;梁红炼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北综合市场通道夜间照明问题”的建议,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县城管局、县住建局现场办公,明确分工,在满足实际需要的基础上在市场内外新安装了9盏路灯;针对金勤勇代表提出的“关于县政府重新明确县属相关单位和部门保洁的责任地段(区域)和要求”的建议,县城乡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实地调研,了解部门意愿、各地段特点等情况,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县城区环境卫生责任地段的通知》,重新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责任单位和社区均主动认领了保洁任务。 (二)办理B类件情况:代表所提建议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件47件,占总数的38.85%。这部分建议反映的问题较为复杂,涉及面较广,需要有计划、分步骤解决,具体工作正在进行。如陈建平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井白路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县财政局承办后,主动向县政府汇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安排县财政局迅速与县交通局核实,经查情况属实,将在2018年编制预算时,把2017年井白路养护经费一并纳入预算;针对杨建勋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镇阳至乌抛公路升级改造”的建议,县交通局主动作为,已将该路段纳入2017年交通规划任务中,目前已启动前期工作,力争2018年开工建设;王德俊代表提出的“县城需要增设停车位”的建议,县住建局明确专门股室承办,采取疏导一部分车辆,增设一部分车位的原则,落实了6项处理措施,包括结合天宫山公园改造,修建部分停车位,主动拓展城市空间,搬迁人民医院、政务中心等单位,多措并举解决旧城停车难问题。 (三)办理C类件情况:代表所提建议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C类件12件,占总数的9.92%。这部分建议由于受现行政策、财力、物力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承办部门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已向人大代表作了解释说明,得到了代表的理解。如熊绍文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周坡镇周坡村美丽新村建设扩面”的建议,分管县领导要求办理单位主动与代表沟通,解释当前政策,由于《乐山市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行动专项方案》明确要求“坚持把脱贫解困作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首要任务”,2017年我县15个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项目重点布局在还未脱贫的省定贫困村和市列贫困村,暂时无法满足代表们提出的将周坡村8个村民小组全部纳入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规划;谈云武代表提出的“将‘诚信井研’纳入家风家训教育,多渠道创新融资方式,促进井研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长期高速健康发展,实现后发赶超”的建议,由于建立覆盖社会各要素的“诚信体系”工程浩大,存在网络技术不成熟、信息安全无保障、法律法规不完善等问题,凭一县之力难以真正落实。针对以上建议,县委农委办、县政府办及时与代表沟通,取得了理解支持。 二、办理工作主要做法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紧紧围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工作取向和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积极建言献策,所提建议大部分涉及广大群众最为关心关注的交通、城建、环保等民生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着力在“解决问题、狠抓落实、促进发展、构建和谐”上下功夫,努力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办理实效。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责。县政府办及时对县政府承办的代表建议进行了梳理分类,并按县政府领导分工和政府部门职能,明确了责任县领导,确定了具体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在接到代表建议后,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专门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理的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保障了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程序,努力提升办理质量。县政府始终把事关全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意见措施可行的建议作为办理工作的重点,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同时不断规范办理工作程序,切实提升了办理工作质量。一是规范交办工作。为保质保量完成办理工作,县政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办理要求进行了具体明确和细化,对办理程序进行了系统梳理和规范。二是规范协办工作。为建立各司其职、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办理机制,各协办单位及时以正式文件形式将协办意见送达主办单位,并积极参与办理落实工作,切实提高了部分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性建议的解决率。三是规范走访工作。为有效克服办理过程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各承办单位进一步规范了走访代表工作,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全覆盖走访了人大代表,主动沟通,征求意见,准确填报了《走访代表专用卡》,记录代表补充意见10余条,真正做到了让代表充分参与、充分知情、充分理解。 (三)强化督办,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代表建议的落实是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县政府要求有关单位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办理质量的督查力度。一是严格审核制度。为提高答复质量,县政府领导牵头,县政府办督查室具体负责对各承办单位回复代表的书面意见进行逐一审核,10余件未达到办理要求的建议,均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做到了答复和落实“两手抓”。二是强化过程督办。严格落实督办制度,县政府办督查室采取电话督办、文件督办、座谈交流等方式,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和情况,并督促各承办单位以解决问题为中心,坚持一般建议综合办、重点建议跟踪办、难点建议会商办、紧急建议及时办,坚决杜绝了久拖不办、久拖不复、敷衍应付等现象的发生。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各承办单位主动把办理工作和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健全落实目标机制、考核机制,认真履职尽责,办理质量不断提高。同时,县政府办督查室建立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台账》,详细记录了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答复函质量、办理结果、满意度评价等情况,并设定了对应的考核标准和要求,两次制发《通知》指导承办单位整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促进了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监督下,经过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但与代表们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上仍有一些不足。一是重视不够。个别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不够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精力投入不够,个别单位在交办会后迟迟不启动实质性的办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理进度;二是配合不力。有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过程中沟通协调不力,存在推诿扯皮问题;涉及办理件较多的部门,由于分工不明、责任不清,导致办理工作缺乏统筹协调。三是措施不够。部分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时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没有做到与代表“三见面”,没有真正吃透建议的真实意图,办理质量还有待提升。针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办理方法,使办理工作不断办出新的水平和新的成效,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是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也是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通过建议的办理,认真听取代表们的建议和意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努力把政府的各项工作做好做实,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井研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关于县人民政府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7年9月26日在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人事代表工委主任 胡长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2017年8月、9月,我委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杰的带领下,深入县人社局、县住建局、镇阳乡、周坡镇、大佛乡、石牛乡、竹园镇、王村镇、马踏镇、三江镇、高滩乡、东林镇、高凤乡、研经镇、集益乡等部门和乡镇,采取听取汇报、征求意见、邀请县人大代表实地查看A类代表建议落实情况等形式,对县人民政府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共召开部门负责人、承办人员和县人大代表座谈会15次,参加座谈会的县人大代表57名。同时,我委对代表建议书面回复进行了逐件审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对县人民政府工作提出建议60件。其中:农业农村10件、城市建设9件、水利建设管理9件、道路交通7件、财政金融5件、文化教育5件、民政民生4件、公共安全3件、社会保障3件、其他5件。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对县人民政府工作提出建议61件。其中:农业农村5件、城市建设19件、水利建设管理8件、道路交通8件、财政金融3件、文化教育3件、民政民生4件、公共安全5件、其他6件。 按照有关法律和《井研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规定,两次会议共121件代表建议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人大代表。 (二)办理结果 1.A类:代表建议涉及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62件(一次会议29件、二次会议33件),占总件数的51.24%。 2.B类:代表建议涉及问题正在组织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47件(一次会议23件、二次会议24件),占总件数的38.85%。 3.C类:代表建议涉及问题因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12件(一次会议8件、二次会议4件),占总件数的9.91%。 4.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10件重点代表建议(一次会议7件、二次会议3件),涉及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6件(一次会议5件、二次会议1件);涉及问题已列入计划解决的4件(一次、二次会议各2件)。 (三)人大代表满意度情况 从人大代表反馈意见看,对办理态度满意121件,满意率为100%;对办理结果满意120件,满意率为99.2%,办理结果基本满意1件(二次会议),基本满意率为0.8%。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程度高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承办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对代表建议进行认真审查分类,明确承办单位,及时召开交办会安排部署办理工作,常务副县长李智勇到会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承办部门按要求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办理方案,落实承办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调查中了解到,在代表建议的具体办理过程中,绝大多数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做到了与相关县人大代表的联系和沟通,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共商解决问题的??施和办法。对本部门承办的代表建议做到了家底清、情况明,办理工作做到了领导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二)办理制度落实到位 县人民政府及承办部门严格按照《井研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规定,坚持办理工作制度。坚持分管副县长审签回复意见,严把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坚持回复分类管理制度,准确掌握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坚持统一文本格式,确保回复规范化;坚持“三见面”制度,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坚持主、协办单位分工合作,确保回复全面准确;坚持将办理工作列入专项督查内容,切实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推进。坚持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建议办理公开专栏,有针对性地公开部分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按照对口联系部门和全程督办的要求,切实加强了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在督查督办中,及时纠正个别承办部门办理工作不规范、不及时的问题,保证了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办理工作效果明显 县人民政府及承办部门坚持“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办理工作基本原则,按照“及时办理不拖延、说明情况不推诿、答复问题不回避、解决问题不应付”的总体要求,把落实建议、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涉及财政、交通、水务、城建、环保、农业、卫计、民政等部门工作的代表建议大部分得到较好落实,有力地推动了相关工作,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和环境保护。如:都江堰井研灌区管理处在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关于安排资金维修赛功斗渠的建议”,针对赛功斗渠的控制高程高于都江堰井研灌区管理处建设的赛功支渠的高程,渠道无法顺利通水的问题,都管处在办理该建议时,及时查勘后迅速落实专项资金,对斗渠进行重新规划整治,目前工程已竣工,代表和沿渠村民十分满意。县公安局在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关于农村家庭分家”的建议中,针对农村家庭分家,派出所要见土地使用证才能办理分户手续,房管部门要见派出所的分户户口簿才能划分房产,办证条件互为前置,分家分户口根本无法办理的问题。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县公安局明确了申请分户的农村居民只要提交申请书、结婚证或离婚证、判决书或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村委会分户的证明、新编门牌号通知、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即可当场办理分户手续。代表满意,群众方便。 三、主要不足 综合之前的督查和本次调查情况,我委认为:县人民政府在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二会议代表建议中,领导重视、程序规范,作风务实、措施有力,重点突出、效果明显,办理时限符合法律规定,办理质量和建议落实程度较高,得到了人大代表的普遍肯定。同时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沟通不够。极个别承办部门与提建议的人大代表缺乏应有的沟通,涉及多位人大代表的建议,初次办理时没有征询所有代表的意见。二是重视不够。个别承办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重视不够,在同一部门中,分管领导重视的办理效果较好,分管领导不够重视的办理工作相对滞后。三是措施不够。部分承办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时存在被动办理的现象,“三见面”制度落实不够,对代表建议的真实意图把握不够准确,导致办理质量不高。 四、建议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责任感 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是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主要形式。办理代表建议,是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一项法定职责和义务,是推进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重要内容,是联系群众、接受监督的具体体现,是改进工作、完善政策、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推动工作。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组成人员的民主政治教育,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与时俱进的高度来认识办理工作,强化人大意识,增强办理工作责任感,坚持把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积极主动的态度对待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用实际行动尊重、维护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和民主权利,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参政督政。 (二)坚持制度,转变作风,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办理代表建议有明确的法定程序,政治性、法律性、时效性强。县人民政府及承办部门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办理工作各项制度,严格按照《井研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把代表建议中能解决的问题以及创造条件可以解决的问题是否解决作为衡量办理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对具备条件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条件暂不具备或因受客观条件限制以及超越政策规定范围而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作好说明解释,取得人大代表的理解;要进一步转变办理工作作风,落实建议的措施办法要具体,解释答复的政策法律依据要充分,坚决杜绝“你提我答”、“文来文往”等现象;要大兴开门办理之风,坚持“三见面”制度,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沟通,听取意见,对症施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要切实加强所分管部门办理工作的领导,要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工作措施,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办理答复件要逐件审查把关,确保办理质量。各承办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精细化水平,主要领导要统筹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三)加强联系,强化督查,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落实率 县人民政府及承办部门要切实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联系,按照代表建议全程督办流程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好代表建议全程跟踪督办制度,共同做好代表建议督查督办工作。要持续对B类代表建议开展“回头看”,建立“回头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认真抓好跟踪督查,确保B类代表建议按计划落到实处,不断提升代表建议落实率。要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通过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公开办理工作情况,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参会人员名单 一、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 (一)出席26人 主 任:鲁志杰 副主任:张 翔、贾伯玉、余文辉 委 员:李有才、杨文钦、高全忠、胡长明、曹庆英、毛洪川、黎文华、潘 涛、蒋丽华、金勤勇、张明春、周明清、苏雪梅、刘 宇、但淑香、李勇成、饶 艺、朱晓玉、龚仲文、陈 勇、梁钊君、陈秀英 (二)请假1人 陈 杰 二、列席人员(30人)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智勇、李 静、彭 波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况 燕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 召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外侨港澳台办主任:方 东 县审计局局长:余 波 县地税局局长:侯建辉 县教育局局长:龚 飞 县发改局局长:余沁阳 县人社局局长:巫惠平 县城管局局长:陈欣颐 县残联理事长:万学文 县国税局副局长:丁学文 县财政局副局长:陈 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李耀斌 县交通局副局长:杨 钧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李永华 县住建局总规划师:余 慧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 耿 不是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有关人员:汪 庆、陈建平、刘 刚、王卫东、周旭波、周明刚、翁林泉、朱延琼、刘沿伶、余燕辛 三、邀请列席人员(5人) 黄钵乡人大主席:蔡 云 四合乡人大主席:曾再平 市人大代表:漆雪华 县人大代表:但唐树、田 毅 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9月26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志杰主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6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井研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及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井研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作出了《井研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井研县2016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井研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井研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井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井研县2016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7年9月26日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井研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及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16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了井研县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会议同意井研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所作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井研县2016年财政决算。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紧紧围绕“项目落地年”工作主题,保增长、保市场、促就业、稳物价、保稳定,确保实现经济增长目标和民生事业改善。全面贯彻执行《预算法》,加大收入征缴力度,力争完成全年收入任务。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坚持有保有压,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监管,确保财政经济平稳运行。对审计查实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县人民政府应于2017年12月底以前,将本决议的执行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井研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及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7年9月26日在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井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彭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井研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井研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6年财政决算已完成,并经省财政厅批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会议报告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全县上下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的有关决议,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服务改善民生。2016年各项财政工作有序推进,财政决算总体情况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3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1.7%,比上年增长6.8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523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4300万元、上年结余4988万元、调入资金90万元,收入总量为206960万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28.8%,同比增长0.4%;加上上解支出318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8800万元,支出总量为205482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结转资金1478万元。2016年实现收支平衡。 与向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总收入减少978万元,主要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减少995万元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17万元。支出相应减少978万元,主要为上解支出减少299万元和结转下年减少679万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与执行数一致。 从收入决算的情况看,2016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仅超年初预算549万元,经济下行导致的增收乏力已经显现。税收收入主要情况是:增值税3582万元,为预算的238.8%;营业税4369万元,为预算的52.6%;企业所得税1423万元,为预算的79.1%。主要是营改增政策性减税影响较大。 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37万元,完成预算的78.5%;教育支出35360万元,完成预算的127.1%;科学技术支出333万元,完成预算的605.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72万元,完成预算的14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77万元,完成预算的12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593万元,完成预算的135.7%;农林水支出30461万元,完成预算的133.5%;交通运输支出12617万元,完成预算的734.4%;住房保障支出5404万元,完成预算的156%。 2016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00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抢险和维护社会稳定支出。 2016年结转资金1478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和国防185万元,教育、科技和文化体育传媒143万元,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与计生138万元,农林水和粮油物资储备818万元,节能环保、资源勘探和商业服务177万元,交通运输16万元,其他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2186万元,完成预算的74.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435万元、上年结余115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500万元,收入总量为35278万元。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5663万元,完成预算的83%;加上债务还本支出9500万元,支出总量为35163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结转资金115万元。 与向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县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数与执行数一致。 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657万元;农林水支出1924万元;旅游发展基金支出1万元;彩票公益金相关支出545万元。 2016年结转资金115万元,主要包括:农林水100万元,其他1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1万元,为预算数的141.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省广网公司2014年度分红收入到位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51万元,为预算数的141.7%,全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收入减去支出后,实现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数与向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四)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决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801万元,为预算数的106.9%,加上上年结余资金18237万元,总收入2903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572万元,为预算数的98.8%,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收入减去当年支出后,社保基金结余22466万元。 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决算数与向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二、2016年财政工作情况 2016年,县政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深化管理改革,积极落实上级各项财政政策,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社会事业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稳定进步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是全力组织收入,圆满完成收入预算目标。面对经济下行新常态,财税部门加强收入预测和执行分析,全力以赴深挖收入潜力,针对性做好重点行业、重大项目等主要税源的跟踪管理,加大税收稽查特别是对以前年度欠税的清缴力度。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3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063万元,增长11.3%,圆满实现人代会通过的收入预期目标。 二是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改善民生福祉。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支出序列,加强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运转和基本民生支出。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500万元,其中民生支出1172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7.6%,比上年增长8.9%。“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大事支出4053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385万元,增长9.1%。 全县“三公”经费执行数较上年减少165万元,下降11.9%。 三是攻坚克难,扎实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强化预算管理,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顺利完成“营改增”和资源税改革。深入推进绩效预算管理改革,选取17个县级项目、43个部门和17个乡镇开展部门支出和财政管理绩效评价。严格预算执行管理,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3390万元,开展预算执行中期评估,收回部分无法实施或执行效果不佳的项目预算133万元统筹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全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15206万元,新增债务4200万元,新增债务率3.8%。及时公开县级财政四本预算,除涉密单位外,所有单位按规定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四是规范管理,切实加强财政监督。将依法理财与财政业务工作相结合,认真清理财政行政权力,实行清单管理,依法行使财政职权,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的监督。开展五项费用、涉农资金和村级办公经费专项检查和“小金库”、滥发钱物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的监督指导,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完善评审制度,控制评审质量,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共评审项目 375个,审减资金12398万元。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开展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切实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完成政府采购379批次,节约资金732万元。 2016年,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项财政改革稳步推进,但财政工作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以下需要解决的问题:培植财源的任务十分繁重,财政增收更加困难;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公共保障压力巨大,资金调度异常艰难;财经纪律还需加强,少数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等等。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以上2016年财政决算报告,请予审查批准。 三、2017年1—6月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一)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县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33090万元,市下目标任务为33600万元。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119683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224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2900万元,支出预算变动为154826万元。 1—6月,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入1783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8105万元,非税收入9733万元,完成预算的53.9%,比上年同期减收371万元,下降2%。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支出93940万元,完成支出预算变动数的62.7%,比去年同期下降3.8%。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078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128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0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600万元,支出预算变动为23097万元。 1—6月,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入3379万元,完成预算的16.3%,比上年同期增收2969万元,增长724.1%。政府性基金实现支出3340万元,完成支出预算变动数的14.5%。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90万元、支出预算为90万元。 1—6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收入,主要原因是:委托的中介机构对县属国有独资企业进行2016年度专项财务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待审计完毕后,县财政局将依据审计结果收缴国有资本收益;国有参股企业2016年股利收入,待召开股东大会确定后,及时组织股利收入缴库。最终以实际缴库数为准。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1316万元,支出预算为6839万元。 1—6月,社会保险基金实现收入9202万元,完成预算的81.3%,实现支出3077万元,完成预算的45%。 从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看,收支进度与时间进度保持一致,财政运行基本平稳。但我县企业生产经营仍未走出低谷,企业所得税降幅明显;全年“营改增”政策性减收“翘尾巴”因素影响仍然很大;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占比仅为45.4%,收入增长后劲不足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要实现年初确定的土地出让收入存在困难,给资金调度带来了更大压力。 以上2017年1—6月财政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四、2017年下半年财政工作打算 下半年,财政工作将围绕上级财政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决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强增收、严管理、转方式工作主线,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严格预算收支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绩效;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促进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确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紧紧围绕年度收入目标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加强外来企业税收征管,加强税收稽查,积极催缴欠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切实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完成全年33600万元的收入目标。 (二)狠抓资金调度。密切关注省、市在稳增长、精准扶贫和绿色发展等方面的新政策和资金安排动向,结合“挂图作战”及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加强对接,争取更多的政策、资金支持。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多渠道筹措资金,为项目推进提供支持,切实缓减财政资金调度压力。 (三)认真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加快民生资金拨付进度,重点落实扶贫攻坚所需资金,加快扶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加强民生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监管,管好、用好四项扶贫资金。 (四)切实加强支出管理。按照“两保一转”保障要求,加强资金统筹,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严格???制一般性支出,硬化预算约束。加快支出执行,强化支出绩效管理,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 井研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 审计工作报告 2017年9月26日在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井研县审计局局长 余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县2016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县审计局2017年工作计划,县审计局对2016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国库存款和财政专户情况进行了核查。2016年共开展政府投资审计项目34个,审减政府建设项目投资额1189.98万元,提出审计整改建议79条,向县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纪案件线索2件。 审计表明,2016年,在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部分工业企业停产关闭、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等多重不利因素的影响下,县财税部门多措并举,全力以赴抓收入执行,地方一般???共预算收入完???3234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1.73%。 一、财税工作总体情况 县财政局2016年初编制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建立了完善的政府预算体系;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1万元全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调入力度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更加规范,透明度逐年增大。县地税局在“营改增”试点推广工作中主动作为,加大“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企业的税收政策辅导,帮助企业理解消化“营改增”税收政策;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工作稳步推进,年所得12万元申报实现持续平稳增长;积极催收历年欠税,2016年清缴效果明显;专项经费预算执行较规范。 但从审计情况来看,尚存在财政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金库,预算管理工作不尽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并存在预算公开不完整,单位预算编制基础工作较差,重大经济决策不健全、执行不到位,预算执行力度不够、绩效体现不理想等现象。 二、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一)全县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2016年预算管理单位203个,较2015年减少3个,主要是机关社保处并入社保局,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基地并入青少年校外文体活动中心,金峰乡中小学合并成立金峰乡九年制学校。2016年末财政供养人员6764人,较2015年减少3928人,主要原因是由原机关社保处作为财政供养人员管理的退休人员4010人,在机构改革后不再作为财政供养人员统计。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2016年收入完成201972万元,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349万元,完成预算数31800万元的101.73%;上级补助收入13523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43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1万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分别完成17933万元和14416万元,分别占55.44%和44.56%;分别完成预算数21650万元的82.83%和10150万元的142.03%。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支出205482万元,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5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18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880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5年末决算后滚存结余4988万元;2016年财政收支赤字351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478万元,全部结转下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初结余1157万元。当年收入34121万元,其中: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2186万元,完成预算数29753的74.57%;上级补助收入243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500万元。当年支出35163万元,其中: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5663万元,完成预算数30920万元的83.00%;债务还本支出9500万元。年末结余11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均为51万元,完成预算数36万元的141.67%,全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初结余18237万元。当年收入10801万元,完成预算数10100万元的106.94%。当年支出6572万元,完成预算数6651万元的98.81%。年末结余22466万元。 (六)国库存款和财政专户核查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下发的财政专户政策核对表,涉及井研县的疑点有4个,其中:开户行为县农业银行的3个,分别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专户、天保资金专户;开户行为县邮政银行的1个,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经审计,以上专户均已按相关要求销户。 三、地方税收征管情况 (一)县级收入完成情况 2016年全年完成收入15914.3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4169.87万元、教育费附加收入1035.36万元、残疾人保障金等收入709.15万元。 (二)税收征管情况 1.“营改增”政策落实成效和企业降成本的情况。为了解我县酒店、房地产、建安、货运、制造业5个行业,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前后企业综合财税成本负担率等是否有所下降,对当年收入规模最大的蓝雁宾馆、双兴房地产公司、县城建公司、鑫诚运输公司、意龙印染公司五家企业进行了调查,其结果是:酒店、房地产、货运三个行业均有所下降。建筑业均未下降,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老项目按简易办法征收,不能进项抵扣;二是新项目进项税额抵扣难度大,且砖等材料的主要供应商都不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造成企业由营业税税率3%变为实际负担增值税税率11%。制造业均未下降,主要原因是不存在缴纳营业税;且所抽查的企业2012年至2013年创建初期购置设备,其进项税额逐年抵扣,相应缴纳的增??税逐年增加。 2.个税政策执行情况。经调查东财公司、县国投公司、县水务投资公司、县顺发融资担保公司、县通源公司5家政府平台性公司税收征管情况。2014年至2016年均未向个人借款和支付利息,无支付利息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收缴税情况。 3.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申报情况。根据市审计局筛选后下发的企业名称,经调查美家好公司和县飞达汽车公司2家企业,其股权转让均为平价转让。 4.个税全员全额申报情况。根据市审计局筛选后下发的企业名称,经调查佛星建筑公司、龙翔建筑公司2家企业,2015年和2016年均全员全额申报了个人所得税。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6年,县审计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总结经验,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投资审计工作新路子、新方法,努力实现了重点工程投资审计的全覆盖,切实加强了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2016年,我县上报市审计局批准投资审计计划项目9个,实际完成审计项目34个,完成计划项目的378%,送审投资额29749.64万元,审减工程价款1189.98万元。审计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共45个,共提出审计建议79条,作出审计决定34个,已执行审计决定34个,节约财政支出1189.98万元。从审计情况看,政府投资在加快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程项目普遍存在多结算工程价款的问题;二是个别项目增加工程无预算、评审;三是存在工程清单不准,导致增加工程幅度较大的情况;四是存在个别项目设计不合理,导致资产闲置的情况;五是个别项目未严格执行实施方案要求,存在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履职不到位的情况。 五、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审计机关依法采取的措施 (一)财政收入未及时上缴金库 1.财政收入807.57万元未及时上缴金库。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财政局“待处理清算资金”账面余额807.57万元,属未及时上缴金库资金,已于审计期间缴入县金库。县审计局根据已补缴入库的实际情况,责成县财政局要在今后工作中及时足额将各项收入缴入国家金库。县财政局也结合存在的问题,找出了原因,并以井财政〔2017〕121号文件明确了整改要求。 2.出租车经营收入24万元未按要求及时入库。县飞亚出租汽车公司将应于2016年4月上旬上缴的财政收入,于2016年6月23日才缴入县金库。县财政局已按县审计局要求,制发了井财政〔2017〕121号文件,对有预算收入征收要求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了相应的工作要求,确保财政收入及时缴库。 (二)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作较薄弱 1.个别单位预算编制不细化。个别单位年初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未按预计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内容列入相应预算支出科目,而自行归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2.个别单位超预算支出。个别单位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 (三)落实整改事项不完善 2015年审计中发现,部分预算部门零余额账户和基本户管理不规范,将财政性资金转入到基本户、本单位职工个人账户再支出等现象仍然存在。县财政局已针对县审计局发现的问题,在全面分析产生原因的前提下,制发了井财政〔2017〕121号文件,明确了落实整改措施,以进一步强化财政支付业务的日常监督。 六、加强和改进财税工作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财税工作管理水平,充分体现整改效果,特提出以下改进完善意见,并将予以跟踪检查。 (一)县财政局应全面规范预算编制工作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督促各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编制规定,科学完整地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部门预算;进一步充实专业人员,加大业务培训和指导,严格“两上两下”的预算编制制度;规范各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严格审核各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 (二)县财政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督促各预算单位及时足额将应征的预算收入及时缴入国家金库,不得拖欠;加强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管理和监督,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严格报批程序,科学及时提出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方案,报县政府决定后实施;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督促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按申报要求及时完成,加快财政资金的支出进度。 (三)县财政局应积极落实问题整改,切实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 对需整改落实的问题应积极办理,不得再次发生;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收缴和集中支付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严禁将财政资金转入本单位基本账户再支出,严禁将财政资金转入职工个人账户再支出变相支取现金;规范现金支出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支出的规范和安全。 (四)县地税局应切实加强征管工作,提升征管水平 多措并举,实施重点跟踪排查和联动管理,强化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积极探索个人股权转让,个体工商户经营个人所得税核实征收的新方式新办法;严格年所得12万元的申报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典型调查。细化增收堵漏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企业(行业)、薄弱环节和潜在税源的税收征管。强力推进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全员全额申报质量。针对重点难点实行综合评估,树立???险管理??识;全面落实事中和事后管理制度,努力实现过程监管的转变。 (五)县级各单位应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 要根据县委、县政府重大项目计划,并充分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主动积极与县财政局协调衔接,全面接受县财政局的业务培训与指导,科学编制部门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六)县级各单位应落实重大经济决策制度 要建立健全规范的重大经济决策集体研究制度及相关经济管理制度,明确重大经济事项金额标准、具体内容、决策程序等相关情况,并全面严格执行。 井研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井研县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查结果的报告 2017年9月26日在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曹庆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9月上旬,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文辉的带领下,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深入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对我县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和初审。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关于2016年县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意见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3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1.7%,比上年增长6.8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523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4300万元、上年结余4988万元、调入资金90万元,收入总量为206960万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28.8%,同比增长0.4%;加上上解支出318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8800万元,支出总量为205482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结转资金1478万元。2016年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2186万元,完成预算的74.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435万元、上年结余115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500万元,收入总量为35278万元。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5663万元,完成预算的83%;加上债务还本支出9500万元,支出总量为35163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结转资金11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1万元,为预算数的141.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省广网公司2014年度分红收入到位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51万元,为预算数的141.7%,全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收入减去支出后,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决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801万元,为预算数的106.9%,加上上年结余资金18237万元,总收入2903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572万元,为预算数的98.8%,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收入减去当年支出后,社保基金结余22466万元。 根据《监督法》和《预算法》的有关规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预算收支平衡情况、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情况清楚,符合要求。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6年,面对经济发展新情况,县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扣“创新投资年”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和县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决定,采取了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政策措施,深化财税改革、着力培植财源、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加大民生投入,为全县重点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促进了全县经济平稳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 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决算草案经过同级审计和省财政厅批复,数据真实完整,报审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通过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财政决算报告,批准2016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在2016年预算执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以下问题: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压力较大,税占比仅为55.44%,收入质量不高;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收支矛盾突出;政府债务较重,还本付息压力加大;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大。上述矛盾和问题,县政府和财政部门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县审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审计法》、《预算法》和县人大有关预算决议的要求,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县财政局组织实施的2016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县地税局组织实施的2016年税收征管情况开展了审计,工作深入细致,富有成效。指出了财政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金库,预算管理工作不尽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同时存在预算公开不完整,预算单位编制基础工作较差,重大经济决策不健全、执行不到位,预算执行力度不够、绩效体现不理想等现象。从强化预算管理、提高监管水平、加强税收征管、健全相关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改进意见。建议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二、关于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县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33090万元。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119683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224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2900万元,支出预算变动为154826万元。 1—6月,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入1783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8105万元,非税收入9733万元,完成预算的53.9%,比上年同期减收371万元,下降2%。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支出93940万元,完成支出预算变动数的62.7%,比去年同期下降3.8%。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078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128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0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600万元,支出预算变动为23097万元。 1—6月,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入3379万元,完成预算的16.3%,比上年同期增收2969万元,增长724.1%。政府性基金实现支出3340万元,完成支出预算变动数的14.5%。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90万元、支出预算为90万元。 1—6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收入,主要原因是:委托的中介机构对县属国有独资企业进行2016年度专项财务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待审计完毕后,县财政局将依据审计结果收缴国有资本收益;国有参股企业2016年股利收入,待召开股东大会确定后,及时组织股利收入缴库。最终以实际缴库数为准。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1316万元,支出预算为6839万元。 1—6月,社会保险基金实现收入9202万元,完成预算的81.3%,实现支出3077万元,完成预算的45%。 从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看,收支进度与时间进度保持一致,财政运行基本平稳。但我县企业生产经营仍未走出低谷,企业所得税降幅明显;全年“营改增”政策性减收“翘尾巴”因素影响仍然很大;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占比仅为45.4%,收入增长后劲不足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要实现年初确定的土地出让收入存在困难,给资金调度带来了更大压力。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为完成上半年税收任务,税务部门在清理欠税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财政刚性支出大,收支矛盾突出,债务余额较快攀升,财政风险进一步增加,完成今年年度财政收入预算压力较大,任务十分艰巨。 三、关于加强财政工作的建议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任务十分艰巨。为确保完成2017年度财政预算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预算收入征缴力度。要加强税源建设,稳住存量税源,支持健康、优质的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培植壮大后续税源。坚持依法征税,做到应收尽收,加强重点税源企业和重点项目税收管理。继续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加大欠税清收和税收稽查力度,力争完成全年收入预算任务。 (二)努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稳增长和“三去一降一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民营经济、实体经济发展。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发展现代农业。 (三)大力支持改善民生和脱贫攻坚。全力保障各项民生投入,重点落实脱贫攻坚所需资金,推进财政金融互动扶贫,整合涉农资金,统筹安排用于脱贫攻坚。 (四)着力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严格部门预算管理,规范预算变动行为。继续严控一般性支出,巩固压减“三公”支出成果。依法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禁政府违规举债、违规担保,切实防范财政风险。继续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公开督查考核机制。 (五)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实效。加强审计监督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审计成果在制度建设和预算分配工作中的运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民生支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政府采购资金、政府债务性资金等重点领域和项目的审计,研究制定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跟踪监督办法,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实效。 井研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6日,井研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12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切实加强领导,依法治教氛围浓厚;统筹兼顾,均衡发展,保障水平明显提升;育人为本,多管齐下,素质教育不断提升;《义务教育法》扎实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法》的全面贯彻实施,促进义务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对薄弱学校尤其是边远山区学校的支持力度,缩小办学条件差距,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二、加快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满足义务教育需求 县人民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个别学校运动场地不足问题,满足学生开展活动需求;根据城市化进程、计生政策调整、学龄人口变化等情况,科学规划县城学校校点布局,尽快新建城区学校,缓减城区义务教育压力。 三、狠抓学校精细化管理,塑造学校良好的风貌 要建立健全学校管理机制,着重强化学校精细化管理,认真落实岗位职责,使学校管理再上新台阶;要结合地方实际,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挖掘地方文化资源,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 四、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建立健全有序的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建立完善教师公招、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不断补充年轻教师,改善教师结构。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实际,制定和落实具体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尤其要加大艺体类教师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教师专业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创造校园良好育人环境 乡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公安、交警、教育、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确保校园周边安全有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于2017年12月底前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井研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7年9月26日在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高全忠 为进一步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根据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志杰、副主任贾伯玉、余文辉的带领下,于2017年9月12日至14日深入研城中学、周坡镇中心小学校、研经镇中心小学校、镇阳乡九年制学校、井研县师范附属小学校、王村镇初级中学校、胜泉乡中心小学校、千佛镇初级中学校(以下均用学校简称),采取实地检查、查阅相关资料、听取汇报、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52所。其中,完全中学1所、初中19所、小学25所(另有3个小学教学点)、九年制学校7所。有小学在校学生18461人,教学班425个;初中在校学生7683人,教学班170个。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共1963人,其中,专任教师1925人。 二、取得的成绩 (一)重视《义务教育法》宣传,营造依法治教氛围 一是建立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县政府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乡镇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将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二是领导高度重视,强化学习宣传。县政府将义务教育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将《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十三五”总体规划,同时结合“六五普法”、“七五普法”工作实际,采取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不断提高干部群众法律意识,营造依法治教的良好氛围。 (二)统筹兼顾,均衡发展,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1.教育经费保障落实。一是义务教育经费实现“三个增长”。将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切实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2012年至2016年,全县义务教育预算内经费拨款分别是20580万元、20583万元、21151万元、27263万元、27847万元,增长比例逐年递增。小学、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逐年增长。二是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按规定比例用于义务教育。2012年至2016年,全县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每年为3663万元,其中每年用于教育1650万元,使用比例达到45%以上。三是土地出让收益按比例用于教育。2014年土地出让金收益860万元,其中90万元用于教育,所占比例达10.5%。其余年度无土地出让金收益。四是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资金全部用于教育。2012年至2016年,我县税务机关依法足额征收两项教育附加共计4872万元,全部用于教育。 2.校点布局进一步优化。制定了《井研县学校布局调整专项规划(2014—2020年)》,积极稳妥地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一是城区义务教育资源有效扩充。完成井研中学和实验高中整体迁建,老井中校和原实验高中校舍分别移交井师附小、研城中学,用于补充城区义务教育资源。二是农村义务教育资源科学整合。2016年至2017年,先后将金峰乡、分全乡、纯复乡初中、小学整合为九年制学校。三是寄宿制学校建设有序推进。五年来,共建成9所寄宿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1332人,有效解决了留守学生家庭教育及监管乏力问题。 3.办学条件明显改善。2012年至2017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累计投入9268万元,实施基建项目62个,维修改造校舍68378平方米,硬化运动场27000平方米,全面消除D级危房;投入5107万元改善教育技术装备,加快“三通两平台”建设,极大地改善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 4.师资水平不断提升。一是科学合理配备师资。结合实际,建立了教师补充、调配常态机制。采用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办法,重新调整了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编制。坚持每年开展新教师公招、城区缺编教师竞聘和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2012年至2017年,全县共公招新教师141人,公开竞聘城区学校教师140人,交流校长58人、教师302人。二是狠抓素质能力提升。坚持师德为先,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开展干部教育培??和教师专业培训。近五年,共选派220名中小学校长参加国家、省、市、县各级培训,培训教师1.1万余人次。2017年暑期,县政府拨专款46万元,委托乐山师范学院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138名转岗艺体学科教师进行集中培训。 5.入学机会公平公正。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相关规定。落实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层层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确保学生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等达到规定要求。一是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做到“应免尽免、应补尽补”,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建立专档,设立500万元专项教育救助基金,纳入脱贫攻坚系统工程。2012年以来,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9942人次,累计发放金额628.1875万元,全县无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因贫辍学。二是合力保障特殊教育。在普通中小学积极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的基础上,努力提升特殊教育学校服务水平。2016年,全县随班就读残疾儿童166人,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学生36人,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0%以上。三是依法接纳随迁子女。建立完善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保障机制,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有和市民子女平等的就学机会。 6.合法权益保障充分。切实加强安保力量,全县学校共聘用专兼职保卫人员159人,按标准配备了各类物防器材和技防设施。加强安全教育、法纪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强化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营造良好氛围。 (三)育人为本,多管齐下,素质教育不断提升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一是课堂主导,学科育人。坚持以学校为主阵地、以课堂为主渠道,开齐上足德育课程,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化革命传统教育,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学习生活各方面。二是文化引领,环境育人。积极打造净化、绿化、美化、富有教育内涵的校园环境。将井研“卓筒井”取卤制盐文化、廖平经学精髓等地方文化元素有机融入学校文化建设和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增强德育工作的文化底蕴和地域特色。三是强化活动,实践育人。坚持以生活为教材、以社会为舞台、以实践为途径,广泛开展常规教育活动、主题教育活动和实践体验活动。先后开辟了井研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基地、青少年校外文体活动中心、竹园烈士纪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其中,井研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基地累计开展集训400余期,接待学生约12万余人次。2015年1月,成功举办首届全国校外综合实践基地管理研讨会。四是先进导向,榜样引领。我县原纯复初中学生曾姣被评为“四川省十佳美德少年”;镇阳学校学生李萍、研城中学学生邓力嘉被评为“四川省美德少年”。在2016年度全国“最美中学生”寻访活动中,我县学生朱丽妍、但余婷荣获全国“最美中学生”特别奖。今年4月20日,乐山市中小学德育工作会在我县召开,我县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2.全面提升课堂教学效率。一是规范办学行为。全县学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格执行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保证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严禁学校、教师利用双休日、节假日违规补课。中小学不设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不以学生成绩排名次和座次,营造了良好的素质教育内部环境。二是努力构建高效课堂。在教学过程中坚持优化师生关系、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过程,培养和提高学生学习能力,提升学生核心素养,提高“三维目标”达成度,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县中考成绩持续保持全市领先水平。在乐山市2016年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中,我县获初中教学质量管理综合评价一等奖、小学教学质量管理综合评价二等奖。研城中学、井师附小分别获得一等奖,研城中学同时获市初中教学质量管理示范学校称号。 3.彰显体育美育育人效应。学校广泛开展艺术、体育、科技类课外活动,大力实施体育、艺术2+1工程,定期举办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运动会、科技创新大赛,为成就青少年健康身心、高雅情趣和良好素养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我县已建成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建设学校5所、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校1所、乐山市阳光体育示范校7所、乐山市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5所、乐山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布点校4所、乐山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2所、乐山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1所。2016年,成功举办首届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成为全市第3个举办校园足球联赛的区县。 (四)教育科研成绩显著 坚持“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科研强师”,积极指导学校开展各层次课?????究,以科研提升学校品位,以科研提高教育质量,以科研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五年来,选派1人参加了教育科研国培,组织100余人次参加市教育科研工作研讨会和成果推广会。指导学校精心挑选研究课题,积极申报省级课题1项、市级课题18项、县级课题1项,并按期开题研究,累计有40余项教育科研成果在市教育科研成果评选中获奖,其中获市政府“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编辑《井研县中小学教研论文》5期、《课题映象》10期,300多篇教学教研经验文章在各级学科教研活动中交流,300多篇文章在市级学科论文评选中获奖。 三、存在的问题 (一)城乡办学条件仍有差距 虽然近年来县政府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逐年提升,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但在教学用房、运动场地、现代教学设备等方面,在音、体、美等艺体类课程的实施及课外活动的开展上,城乡仍存在差距。 (二)县城区义务教育资源紧缺 一???个别学校运动场地不足。二是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进城就读学生增加快,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不足,急需新建。 (三)学校精细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个别学校校园文化氛围不够浓,地方文化元素不够,特色不明显。二是个别学校管理缺位,卫生状况较差。 (四)教师队伍有待进一步优化 一是全县教师平均年龄偏大,教师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二是艺术类个别专业课教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校园周边环境需进一步整治 一是个别学校校门外摆摊设点,乱停车辆,影响学生上学、放学进出通行。二是个别学校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四、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对薄弱学校尤其是边远山区学校的支持力度,缩小办学条件差距,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二)加快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满足义务教育需求 县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解决个别学校运动场地不足问题,满足学生开展活动需求;根据城市化进程、计生政策调整、学龄人口变化等情况,科学规划县城学校校点布局,尽快新建城区学校,缓减城区义务教育压力。 (三)狠抓学校精细化管理,塑造学校良好的风貌 要建立健全学校管理机制,着重强化学校精细化管理,认真落实岗位职责,使学校管理再上新台阶;要结合地方实际,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挖掘地方文化资源,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 (四)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建立健全有序的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建立完善教师公招、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不断补充年轻教师,改善教师结构。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实际,制定和落实具体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尤其要加大艺体类教师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教师专业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创造校园良好育人环境 乡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公安交警、教育、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确保校园周边安全有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井研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6日,井研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针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责任感 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是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主要形式。办理代表建议,是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一项法定职责和义务,是推进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重要内容,是联系群众、接受监督的具体体现,是改进工作、完善政策、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推动工作。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组成人员的民主政治教育,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与时俱进的高度来认识办理工作,强化人大意识,增强办理工作责任感,坚持把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积极主动的态度对待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用实际行动尊重、维护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和民主权利,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参政督政。 二、坚持制度,转变作风,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办理代表建议有明确的法定程序,政治性、法律性、时效性强。县人民政府及承办部门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办理工作各项制度,严格按照《井研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把代表建议中能解决的问题以及创造条件可以解决的问题是否解决作为衡量办理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对具备条件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条件暂不具备或因受客观条件限制以及超越政策规定范围而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作好说明解释,取得人大代表的理解;要进一步转变办理工作作风,落实建议的措施办法要具体,解释答复的政策法律依据要充分,坚决杜绝“你提我答”、“文来文往”等现象;要大兴开门办理之风,坚持“三见面”制度,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沟通,听取意见,对症施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要切实加强所分管部门办理工作的领导,要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工作措施,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办理答复件要逐件审查把关,确保办理质量。各承办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精细化水平,主要领导要统筹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三、加强联系,强化督查,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落实率 县人民政府及承办部门要切实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联系,按照代表建议全程督办流程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好代表建议全程跟踪督办制度,共同做好代表建议督查督办工作。要持续对B类代表建议开展“回头看”,建立“回头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认真抓好跟踪督查,确保B类代表建议按计划落到实处,不断提升代表建议落实率。要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通过报纸、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公开办理工作情况,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于2017年12月底前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井研县人民政府 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2017年9月26日在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上 井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智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县人民政府,现将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及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县政府共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121件,其中城建类28件,占23.14%;农业类26件,占21.49%;交通类19件,占15.71%;环保类11件,占9.09%;劳动人事类10件,占8.27%;财经类7件,占5.79%;教科文卫类7件,占5.79%;旅游类5件,占4.14%;其他类8件,占6.62%。截止8月中旬,全部代表建议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从代表反馈情况来看,对办理态度满意的121??,占100%。对办理结果满意的120件,占99.2%;基本满意的1件,占0.8 %。28名代表对10件重点建议办理态度、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一)办理A类件情况:代表所提建议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件62件,占总数的51.24%。 这部分建议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和期望,经相关部门积极努力,建议得到了有效落实。如王余刚等9名代表提出的“积极推动三江大水厂引水工程早日通水运行,让竹园、石牛两乡镇早日饮上放心水”的建议,县政府领导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专题研究,由都管处牵头,协调兴业供水公司对石牛乡七里沟的增压泵房增加了安全防护设施,并于4月中旬向两个乡镇正常供应安全的自来水;梁红炼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北综合市场通道夜间照明问题”的建议,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县城管局、县住建局现场办公,明确分工,在满足实际需要的基础上在市场内外新安装了9盏路灯;针对金勤勇代表提出的“关于县政府重新明确县属相关单位和部门保洁的责任地段(区域)和要求”的建议,县城乡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实地调研,了解部门意愿、各地段特点等情况,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县城区环境卫生责任地段的通知》,重新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责任单位和社区均主动认领了保洁任务。 (二)办理B类件情况:代表所提建议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件47件,占总数的38.85%。这部分建议反映的问题较为复杂,涉及面较广,需要有计划、分步骤解决,具体工作正在进行。如陈建平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井白路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县财政局承办后,主动向县政府汇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安排县财政局迅速与县交通局核实,经查情况属实,将在2018年编制预算时,把2017年井白路养护经费一并纳入预算;针对杨建勋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镇阳至乌抛公路升级改造”的建议,县交通局主动作为,已将该路段纳入2017年交通规划任务中,目前已启动前期工作,力争2018年开工建设;王德俊代表提出的“县城需要增设停车位”的建议,县住建局明确专门股室承办,采取疏导一部分车辆,增设一部分车位的原则,落实了6项处理措施,包括结合天宫山公园改造,修建部分停车位,主动拓展城市空间,搬迁人民医院、政务中心等单位,多措并举解决旧城停车难问题。 (三)办理C类件情况:代表所提建议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C类件12件,占总数的9.92%。这部分建议由于受现行政策、财力、物力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承办部门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已向人大代表作了解释说明,得到了代表的理解。如熊绍文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周坡镇周坡村美丽新村建设扩面”的建议,分管县领导要求办理单位主动与代表沟通,解释当前政策,由于《乐山市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行动专项方案》明确要求“坚持把脱贫解困作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首要任务”,2017年我县15个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项目重点布局在还未脱贫的省定贫困村和市列贫困村,暂时无法满足代表们提出的将周坡村8个村民小组全部纳入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规划;谈云武代表提出的“将‘诚信井研’纳入家风家训教育,多渠道创新融资方式,促进井研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长期高速健康发展,实现后发赶超”的建议,由于建立覆盖社会各要素的“诚信体系”工程浩大,存在网络技术不成熟、信息安全无保障、法律法规不完善等问题,凭一县之力难以真正落实。针对以上建议,县委农委办、县政府办及时与代表沟通,取得了理解支持。 二、办理工作主要做法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紧紧围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工作取向和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积极建言献策,所提建议大部分涉及广大群众最为关心关注的交通、城建、环保等民生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着力在“解决问题、狠抓落实、促进发展、构建和谐”上下功夫,努力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办理实效。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责。县政府办及时对县政府承办的代表建议进行了梳理分类,并按县政府领导分工和政府部门职能,明确了责任县领导,确定了具体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在接到代表建议后,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专门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理的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保障了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程序,努力提升办理质量。县政府始终把事关全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意见措施可行的建议作为办理工作的重点,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同时不断规范办理工作程序,切实提升了办理工作质量。一是规范交办工作。为保质保量完成办理工作,县政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办理要求进行了具体明确和细化,对办理程序进行了系统梳理和规范。二是规范协办工作。为建立各司其职、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办理机制,各协办单位及时以正式文件形式将协办意见送达主办单位,并积极参与办理落实工作,切实提高了部分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性建议的解决率。三是规范走访工作。为有效克服办理过程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各承办单位进一步规范了走访代表工作,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全覆盖走访了人大代表,主动沟通,征求意见,准确填报了《走访代表专用卡》,记录代表补充意见10余条,真正做到了让代表充分参与、充分知情、充分理解。 (三)强化督办,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代表建议的落实是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县政府要求有关单位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办理质量的督查力度。一是严格审核制度。为提高答复质量,县政府领导牵头,县政府办督查室具体负责对各承办单位回复代表的书面意见进行逐一审核,10余件未达到办理要求的建议,均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做到了答复和落实“两手抓”。二是强化过程督办。严格落实督办制度,县政府办督查室采取电话督办、文件督办、座谈交流等方式,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和情况,并督促各承办单位以解决问题为中心,坚持一般建议综合办、重点建议跟踪办、难点建议会商办、紧急建议及时办,坚决杜绝了久拖不办、久拖不复、敷衍应付等现象的发生。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各承办单位主动把办理工作和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健全落实目标机制、考核机制,认真履职尽责,办理质量不断提高。同时,县政府办督查室建立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台账》,详细记录了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答复函质量、办理结果、满意度评价等情况,并设定了对应的考核标准和要求,两次制发《通知》指导承办单位整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促进了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监督下,经过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但与代表们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上仍有一些不足。一是重视不够。个别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不够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精力投入不够,个别单位在交办会后迟迟不启动实质性的办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理进度;二是配合不力。有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过程中沟通协调不力,存在推诿扯皮问题;涉及办理件较多的部门,由于分工不明、责任不清,导致办理工作缺乏统筹协调。三是措施不够。部分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时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没有做到与代表“三见面”,没有真正吃透建议的真实意图,办理质量还有待提升。针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办理方法,使办理工作不断办出新的水平和新的成效,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是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也是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通过建议的办理,认真听取代表们的建议和意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努力把政府的各项工作做好做实,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井研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关???县人民??府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7年9月26日在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人事代表工委主任 胡长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2017年8月、9月,我委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杰的带领下,深入县人社局、县住建局、镇阳乡、周坡镇、大佛乡、石牛乡、竹园镇、王村镇、马踏镇、三江镇、高滩乡、东林镇、高凤乡、研经镇、集益乡等部门和乡镇,采取听取汇报、征求意见、邀请县人大代表实地查看A类代表建议落实情况等形式,对县人民政府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共召开部门负责人、承办人员和县人大代表座谈会15次,参加座谈会的县人大代表57名。同时,我委对代表建议书面回复进行了逐件审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对县人民政府工作提出建议60件。其中:农业农村10件、城市建设9件、水利建设管理9件、道路交通7件、财政金融5件、文化教育5件、民政民生4件、公共安全3件、社会保障3件、其他5件。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对县人民政府工作提出建议61件。其中:农业农村5件、城市建设19件、水利建设管理8件、道路交通8件、财政金融3件、文化教育3件、民政民生4件、公共安全5件、其他6件。 按照有关法律和《井研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规定,两次会议共121件代表建议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人大代表。 (二)办理结果 1.A类:代表建议涉及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62件(一次会议29件、二次会议33件),占总件数的51.24%。 2.B类:代表建议涉及问题正在组织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47件(一次会议23件、二次会议24件),占总件数的38.85%。 3.C类:代表建议涉及问题因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12件(一次会议8件、二次会议4件),占总件数的9.91%。 4.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10件重点代表建议(一次会议7件、二次会议3件??,涉及问题???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6件(一次会议5件、二次会议1件);涉及问题已列入计划解决的4件(一次、二次会议各2件)。 (三)人大代表满意度情况 从人大代表反馈意见看,对办理态度满意121件,满意率为100%;对办理结果满意120件,满意率为99.2%,办理结果基本满意1件(二次会议),基本满意率为0.8%。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程度高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承办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对代表建议进行认真审查分类,明确承办单位,及时召开交办会安排部署办理工作,常务副县长李智勇到会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承办部门按要求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办理方案,落实承办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调查中了解到,在代表建议的具体办理过程中,绝大多数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做到了与相关县人大代表的联系和沟通,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共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对本部门承办的代表建议做到了家底清、情况明,办理工作做到了领导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二)办理制度落实到位 县人民政府及承办部门严格按照《井研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规定,坚持办理工作制度。坚持分管副县长审签回复意见,严把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坚持回复分???管理制度,???确掌握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坚持统一文本格式,确保回复规范化;坚持“三见面”制度,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坚持主、协办单位分工合作,确保回复全面准确;坚持将办理工作列入专项督查内容,切实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推进。坚持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建议办理公开专栏,有针对性地公开部分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按照对口联系部门和全程督办的要求,切实加强了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在督查督办中,及时纠正个别承办部门办理工作不规范、不及时的问题,保证了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办理工作效果明显 县人民政府及承办部门坚持“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办理工作基本原则,按照“及时办理不拖延、说明情况不推诿、答复问题不回避、解决问题不应付”的总体要求,把落实建议、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涉及财政、交通、水务、城建、环保、农业、卫计、民政等部门工作的代表建议大部分得到较好落实,有力地推动了相关工作,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和环境保护。如:都江堰井研灌区管理处在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关于安排资金维修赛功斗渠的建议”,针对赛功斗渠的控制高程高于都江堰井研灌区管理处建设的赛功支渠的高程,渠道无法顺利通水的问题,都管处在办理该建议时,及时查勘后迅速落实专项资金,对斗渠进行重新规划整治,目前工程已竣工,代表和沿渠村民十分满意。县公安局在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关于农村家庭分家”的建议中,针对农村家庭分家,派出所要见土地使用证才能办理分户手续,房管部门要见派出所的分户户口簿才能划分房产,办证条件互为前置,分家分户口根本无法办理的问题。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县公安局明确了申请分户的农村居民只要提交申请书、结婚证或离婚证、判决书或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村委会分户的证明、新编门牌号通知、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即可当场办理分户手续。代表满意,群众方便。 三、主要不足 综合之前的督查和本次调查情况,我委认为:县人民政府在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二会议代表建议中,领导重视、程序规范,作风务实、措施有力,重点突出、效果明显,办理时限符合法律规定,办理质量和建议落实程度较高,得到了人大代表的普遍肯定。同时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沟通不够。极个别承办部门与提建议的人大代表缺乏应有的沟通,涉及多位人大代表的建议,初次办理时没有征询所有代表的意见。二是重视不够。个别承办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重视不够,在同一部门中,分管领导重视的办理效果较好,分管领导不够重视的办理工作相对滞后。三是措施不够。部分承办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时存在被动办理的现象,“三见面”制度落实不够,对代表建议的真实意图把握不够准确,导致办理质量不高。 四、建议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责任感 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是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主要形式。办理代表建议,是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一项法定职责和义务,是推进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重要内容,是联系群众、接受监督的具体体现,是改进工作、完善政策、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推动工作。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组成人员的民主政治教育,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与时俱进的高度来认识办理工作,强化人大意识,增强办理工作责任感,坚持把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积极主动的态度对待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用实际行动尊重、维护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和民主权利,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参政督政。 (二)坚持制度,转变作风,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办理代表建议有明确的法定程序,政治性、法律性、时效性强。县人民政府及承办部门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办理工作各项制度,严格按照《井研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把代表建议中能解决的问题以及创造条件可以解决的问题是否解决作为衡量办理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对具备条件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条件暂不具备或因受客观条件限制以及超越政策规定范围而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作好说明解释,???得人大代表??理解;要进一步转变办理工作作风,落实建议的措施办法要具体,解释答复的政策法律依据要充分,坚决杜绝“你提我答”、“文来文往”等现象;要大兴开门办理之风,坚持“三见面”制度,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沟通,听取意见,对症施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要切实加强所分管部门办理工作的领导,要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工作措施,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办理答复件要逐件审查把关,确保办理质量。各承办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精细化水平,主要领导要统筹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三)加强联系,强化督查,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落实率 县人民政府及承办部门要切实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联系,按照代表建议全程督办流程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好代表建议全程跟踪督办制度,共同做好代表建议督查督办工作。要持续对B类代表建议开展“回头看”,建立“回头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认真抓好跟踪督查,确保B类代表建议按计划落到实处,不断提升代表建议落实率。要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通过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公开办理工作情况,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参会人员名单 一、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 (一)出席26人 主 任:鲁志杰 副主任:张 翔、贾伯玉、余文辉 委 员:李有才、杨文钦、高全忠、胡长明、曹庆英、毛洪川、黎文华、潘 涛、蒋丽华、金勤勇、张明春、周明清、苏雪梅、刘 宇、但淑香、李勇成、饶 艺、朱晓玉、龚仲文、陈 勇、梁钊君、陈秀英 (二)请假1人 陈 杰 二、列席人员(30人)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智勇、李 静、彭 波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况 燕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 召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外侨港澳台办主任:方 东 县审计局局长:余 波 县地税局局长:侯建辉 县教育局局长:龚 飞 县发改局局长:余沁阳 县人社局局长:巫惠平 县城管局局长:陈欣颐 县残联理事长:万学文 县国税局副局长:丁学文 县财政局副局长:陈 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李耀斌 县交通局副局长:杨 钧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李永华 县住建局总规划师:余 慧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 耿 不是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有关人员:汪 庆、陈建平、刘 刚、王卫东、周旭波、周明刚、翁林泉、朱延琼、刘沿伶、余燕辛 三、邀请列席人员(5人) 黄钵乡人大主席:蔡 云 四合乡人大主席:曾再平 市人大代表:漆雪华 县人大代表:但唐树、田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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