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人民检察院
机关各部门职责
办公室
1.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编制本院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本院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本院职工工资发放,以及内部保卫、办公场所、公务车辆、枪支弹药等机关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目标考核。负责本院检察信息化和智慧检察,以及网络系统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三级专线网、检察工作网、互联网等网络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组织有关信息技术培训。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组织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
2.负责河长制、安全、卫生、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县委中心工作
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
1.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2.负责扫黑除恶、关工委等工作、
第二检察部
1.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井研县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井研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
2.负责茫溪河治理等工作
第三检察部
1.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上级检察院指定由本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控告和申诉检察工作。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接待律师等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以及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负责法律政策、检察基础理论、检察应用理论、法治建设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对征求本院意见的立法、地方立法草案进行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负责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编辑有关检察刊物。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
2.负责依法治县、基层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
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
1.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组织人事及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检务督察、接收政治巡察相关工作。负责本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司法警察条例并制定相关规划,组织司法警察执行办案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协调、管理司法警察的警用装备。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
2.负责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党的建设、机关党建、工青妇等工作
井研县人民检察院
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陈云林 党组书记、检察长
主持全院工作。
负责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政治部、第三检察部。
雷振宇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协助陈云林同志负责县委中心工作、安全、依法治县、河长制、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第二检察部。
李 蓓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协助陈云林同志负责扫黑除恶等工作。分管第一检察部。
吴 刚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分管第三检察部
许 川 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
负责机关党委、工会工作。协助陈云林同志分管第三检察部工作。
沈涛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负责政治部工作。
办公地点:井研县研城街道学府路1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联系电话:0833—371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