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府公〔2025〕8号
井研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实施集体土地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研城街道新道路村5组、9组、10组、16组、17组、18组、19组、20组、21组,纯复镇跃进村5组、6组、7组、10组,集益镇金峰村15组、16组、17组,集益镇平店村2组、3组、4组、9组、10组、11组、12组、13组,集益镇赛功村1组、6组、7组、8组,集益镇向阳村1组、2组,集益镇雨台村11组村民小组范围内,范围见《乐山市井研县岷茫水系工程二期新桥水库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附后),拟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等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拟用于乐山市井研县岷茫水系工程二期新桥水库项目建设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我县将组织研城街道办事处、纯复镇人民政府、集益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公告方式
本公告于2025年12月11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街道)、村、村民小组范围内,采用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张贴、村务公开栏张贴、村民小组范围内张贴等形式发布,并同步在井研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ingyan.gov.cn/)发布。
公告时间结束后,本公告将在四川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mh.icdnrsc.net/zd/zdplatform/)主动公开。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4日止。
六、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井研县水务局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联系单位:研城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彭广明,联系方式:15183364769;纯复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宁国清,联系方式:13881372697;集益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李谨言,联系方式:18080628131。
特此公告。
附件:
乐山市井研县岷茫水系工程二期新桥水库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pdf
井研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