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全链条”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涉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市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切实维护行业健康发展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向全县公开征集液化石油气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线索,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非法充装、储存和销售燃气的“黑窝点”;
(二)运输液化石油气的槽罐车无运输资质,未依照批准路线行驶、违规停放;
(三)企业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四)企业违规充装非自有产权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出设计使用年限气瓶或“黑气瓶”(经翻新的报废气瓶或来历不明的气瓶);
(五)企业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或者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
(六)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具、报警器和连接软管;
(七)违规使用私家车、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以及厢体封闭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
(八)其他违反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受理方式(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地址:井研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股)电话:0833-3712262
三、相关说明
(一)举报线索应真实、客观、准确,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时间、地点、具体情况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以便核查处理;
(二)我办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燃气行业监督,共同抵制液化石油气违法违规行为,携手营造安全、规范、有序的燃气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