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周爱华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的声明
井不动产登公(2026)98号
周爱华位于井研县周坡镇兴发街8号1栋2单元3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川(2026)井研县不动产权第0002151号,建筑面积为124.51㎡,规划用途为:住宅,土地分摊面积为:35.6㎡,用途为:住宅。因保管不善,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操作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周爱华
特此公告。
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