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财政局认真落实财政法治责任,扎实推进法治政府、法治财政建设。现将县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展专题学习12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增强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优结构、防风险”总体要求,围绕建设“成乐一体化发展先行示范区、乐山融入双城经济圈桥头堡”战略目标和“农业兴县、工业强县”发展主线,切实服务中心大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增强重大项目财力保障;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抓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为法治井研建设再上新台阶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切实履行党组书记作为财政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责任制度,一是动态调整县财政局推进全面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主持党组会研究和部署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11项次,印发《2024年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二是坚持依法办事、依法理财,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财政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将财政法规和财政管理有关要求落到实处,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推进财政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决策,持续健全完善财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财政政务公开,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有效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三是严格遵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时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等。
(三)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1.推进财政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决策。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行开放式决策,财政预算草案、决算草案均按程序提请县人代会、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持续健全完善财政决策机制,公开决策项目和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坚持执行法律顾问和财政文件文书合法性审查制度,开展法律咨询、合法性审查等活动31项次。局党组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按程序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财政重大事项,局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财政资金分配、人事任免等重大决策一律经过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管理。
2.健全完善财政执法工作体系。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财政执法干部21人参加执法培训和考试。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四川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和《标准》,制定并主动公开《井研县财政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井研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全年开展行政检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有序推进财政行政执法标准化体系建设。
3.严格落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规定。落实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三张目录清单,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编制《井研县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规定及时公示。取消收取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免收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没有违规设定涉企收费罚款等问题。
4.自觉增强监督意识。把主动接受监督作为依法理财的重要内容,增强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意识。持续做好人大财政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规范公开全县财政预算、决算、政府债务、预算绩效目标等财政信息。扎实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
5.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出台《关于促进财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树立“奖勤罚懒”激励约束导向,构建“大财政”收入管理格局,健全“集中财力办大事”支出保障机制,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全面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格预算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管理监督。贯彻实施《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拟制《在研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激励办法》,建立政府资源引导提升金融服务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不断规范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行为,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
(四)扎实开展法治宣传。
健全完善局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制定县财政局2024年度学法计划,组织会前学法10次,组织财政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水平。在县委常委会解读《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意见》,在县政府常务会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相关精神,领学《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组织全县财务人员700余人次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业务培训、预算绩效管理、财务管理等专项培训,举行《抓住关键环节 实现阳光采购》专题讲座等,持续增强全县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组织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四川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国际禁毒日宣传等,持续增强干部群众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财政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仍不足。财政执法缺乏法律专业人才,财政执法人员依法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财政法治意识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仍时有发生。三是财政普法方式单一,财政法规普法成效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财政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推动全面依法履行财政职能、完善财政管理制度体系、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健全财会监督体系、持续推进财政普法等工作,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二)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建立和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财政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重点加强对党政领导、财政干部的财政法规培训和宣传,切实增强单位领导干部、财政和财务人员尊法学法守法意识。
(三)加强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财政法治工作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建设。健全法治机构配置,配强工作力量,使财政法治人员的配置与形势任务相适应,努力培养一批既懂财政业务又懂财政法治的高素质人才。
(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贯彻中央、省和市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加力推动国省出台的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贯彻落实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支持扩大内需、提振消费,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