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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4-06-26 信息来源:井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6月26日,井研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饮用水水源保护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要强化监管,持续加强水源监测、风险预警防控和应急能力建设,构建起“人防、技防、联防”体系,筑牢安全防线;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一切危害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违法行为;要保障饮水安全,加强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工程项目,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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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6月,井研县人大常委会印发《井研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乐山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召开执法检查工作动员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开展《条例》学习培训;执法检查组会同县政府办、都管处、井研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等部门负责人和执法人员,实地察看大佛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镇阳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县城区自来水厂水源水质、门坎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门坎水厂。执法检查组还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收集了18个相关部门和相关镇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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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是县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形式,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促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饮用水源保护问题的具体举措。井研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这次执法检查,成立了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玉兴为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咏梅为副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县人大城环委委员、县人大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紧扣法律规定,聚焦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监督实效,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达到了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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