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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兴社 服务“三农” ——井研人大开展《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执法检查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为深入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5月下旬,井研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深入集益镇欣宝元农业服务公司、三江镇富民农资三江农资储备仓库等供销合作社基层企业,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全面了解贯彻实施《条例》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就依法推动全县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助力农业农村经济提质增效提出建议。 执法检查表明,近年来,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规定,以服务为民为主线、深化改革为抓手、振兴社企为支撑,积极推进供销体制、机制和服务创新,构建起覆盖全县的供销连锁经营网点57个、农资网点61个,农资供应保障和农产品营销有力有效,在全县百里粮食走廊、农商互联中心、粮蔬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及全国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创建、全国柑橘全产业链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针对社有企业活力仍显不足、基层社综合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一是持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兴社,持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二是发挥好供销为农服务作用。要紧扣《条例》赋予的职能职责,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和“三农”服务主线,创新思路,主动作为,建强服务网络,完善合作机制,加快构建高质量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提升服务能力。三是做强做大社有企业。要抓好“交商邮供”融合发展,加快培育和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流通服务等社有龙头企业,积极构建以流通骨干企业为支撑、县城为枢纽、乡镇为节点、村级为终端的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着力破解农产品进城“最先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瓶颈。 下一步,县人大常委会将专题听取执法检查报告,推动执法检查成果转化为“兴社富民”的具体实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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