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大队按照“夏安”行动要求,全力遏制涉摩交通事故发生,7月25日,井研大队特勤中队,结合辖区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特点,科学部署警力,积极调整勤务,开展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中,民警在国道213线设置临时检查执勤点,并结合流动巡逻的方式,严厉整治摩托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18时00分,顾某某驾驶车牌为川LEV2XX普通二轮摩托车从千佛镇方向往三江镇方向行驶,行驶至国道213线1159km+500m处时,该车与同向在前有由周某某驾驶川L792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尾部相撞,造成周某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民警对顾某某信息进行查询时发现,顾某某办理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已构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拘留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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