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农村道路建设突飞猛进,农村基础设施取得了长足进步。农村道路的不断改善和物流需求的加大,使得农村地区的机动车辆特别是农用车辆不断增多,但由于受现行管理体制的制约,农用车辆及农用车辆驾驶人在安全监管方面存在诸多的漏洞,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造成许多隐患,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弱点、难点。现目前,三轮摩托车、农用拖拉机、低速载货车等农用车辆已成为农村道路运输的重要力量。如何有效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农村派出所管理交通的相关规定,真正做到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和谐发展,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有效治理农用车超载超限问题。遏制农用车超载超限现象的发生对维护整个交通秩序有序畅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辖区实际,浅谈几点辖区农用车管理现状以及如何治理农用车超载超限现象的建议与对策。
一、辖区道路交通情况
镇阳派出所辖区地处四川东南部,位于乐山市井研县西北边陲,辖区面积56.92平方公里,毗邻乐山市市中区、眉山市青神县、眉山市仁寿县,属于两市三县交界带,派出所管理的两个乡共有12个村、2个社区,各村各组基本完成了道路到户。辖区内产业结构以种植、畜养等农业生产为主,主要交通工具95%为摩托车、农用拖拉机和低速载重货车。就目前派出所管理农村交通情况来看,农用车超载超限现象严重,有愈演愈烈之势。
二、农用车违法超载超限构成的隐患
长期以来,农村地区由于受地理环境、经济状况、道路状况等种种条件的制约,农用拖拉机违法载客、超载超限现象较为普遍,这种运输模式虽然给农民出行带来了方便,同时也给农村交通安全造成重大隐患,甚至酿成恶果。
一是“人货混装”现象严重。乡、镇居住分散,人口流动较少,农民搭客车不方便,便选择搭乘农用车,不管农用车上是否装运货物,驾驶员技术是否良好,由此造成人货混装现象严重。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见到几个人或十几个人围坐在农用车的车厢“帮”上,一同驾车去赶集或串亲戚,或是车厢已装满货物,而人却趴附在货物上面这样类似的场景。由于其防护性能低,很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是车辆改装超载现象严重。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使得货品运输行业有了宽阔的空间和发展潜力。由于车辆生产企业发展及市场需求等原因,派生出不少与低速货车性能相近的“变型拖拉机”产品。而这些“变型拖拉机”实际上就是悬挂绿色农机牌照的低速自卸载货卡车。按规定,农用汽车载重一般不超过1.5吨,在实际情况中,这些改装后的“变型”农用拖拉机采用多缸柴油发动机作动力,动力大、速度快、外廓大、装载多,足以载重10多吨,价位低廉,收益甚多,备受农村交通运输从业者的青睐。然而其发动机的缸数、输出动力、钢板数和轮胎数量等虽均达到货车的参数,但又不符合有关技术指标,导致车辆安全性能大大降低,再加之此类车辆超载行为严重,如遇突发事故难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截止2017年10月,派出所辖区内发生农用车轻微事故就有14起。
三是现阶段农村道路基础建设水平较低。目前农村交通道路均设计的道路宽度为3米到4.5米,有些机耕道改建的村道路面宽度却不足4米。这就给这些超载农用车带来了极大隐患,一方面道路的承重力指数达不够,二是路面宽度狭窄后,无法会车以及转弯,三是道路安全标识和防护设备缺失。
三、农用车治理存在问题的根源
一是驾驶员法律意识淡薄。近年来,特别是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以来,派出所主动参与辖区交通整治,加大了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使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所增强。但是,要改变以往形成的根深蒂固的交通陋习,也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农用车驾驶员大多数是农民,文化程度低,交通安全常识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且缺乏严格的技术培训。他们考取了驾驶证后,就把交通安全常识及法律法规抛到了脑后。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当作耳旁风,只管“多拉快跑”。
二是重利轻安,盲目运营。农用车为活跃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产品外销,协助生产,的确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当农用车投入于生意用途时,这些农用车群体本身已成为了商人。商人重利,是不变的法则。部分驾驶员为了挣钱,铤而走险,使得超限超载行为成为常态,在利益驱动下,多拉快跑成为一种时尚。由于农用车安全系数普遍较低,再加上许多农民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只让车跑不给车吃“草”,不重视车辆的保养维修,不明白车辆的原理构造,更不愿花钱对车辆进行正常的保养维修,以至造成“绳捆索绑上公路,凑凑和和搞运输”的状况,无形之中就埋下了严重的事故祸根。
三是政出多门,管理无序。目前,实际上对农用车的管理有公安、农机等相关职能部门。农机部门是目前农用车及农用车驾驶人的主管部门,变型拖拉机的牌照核发、驾驶人员的技能培训由农机部门负责,道路稽查由公安部门承担,但是两部门之间不属于隶属关系,信息衔接沟通不畅,导致公安部门对变型拖拉机违章行为的扣分、罚款等措施难以落到实处,许多时候,罚单开了相当于白开。这些农用车的营运给交通安全带来的涉及到政策的、法律的、经济的等诸多方面问题,都留给了公安部门,成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一大难题。
四是警力匮乏,分身乏术。警力严重不足是当前派出所面临的突出问题,目前,镇阳派出所共有民警4人,协警4人,总共8人。要应付16个警种共计72个考核项目,另外,还有各级公安机关和警种部署的各种专项打击、亲民、宣传、思想教育行动数十个。除此还有各种节点的安保维稳工作,以及“一标三实”等耗费大量时间的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再加上侦查破案、审讯犯人、移送起诉、调解纠纷等日常工作,民警和协警每天均处于紧张、超负荷的工作状态,加班加点,超时工作相当普遍。由于警力本来就有限,因此,派出所民警基本无暇顾及交通管理,只有交警中队到所开展联合执法时,由值班民警陪同上路开展查处工作。加之近几年城乡公路通车里程不断增加,农用车数量迅猛增长,而警力却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地补充。虽然派出所时常深入乡村公路对农用车载客、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但由于乡道交叉纵横,农用车驾驶员在远处看见执勤民警时,随时都可以转入乡路,从另一处驶出。长期以往,便造成对农用车的管理不到位,处于漏管失控状态,形成了管理中的死角和盲区。
四、结合镇阳派出所看农村派出所治理农用车难点
一是分散难管,执法难办。农用车遍及农村各个角落,高度分散。以镇阳派出所为例,驾驶员为了逃避处罚,摸清了辖区执法民警的作息时间,专门与执勤民警错开时段,在凌晨、午后、傍晚肆无忌惮地进行违法运输。还有部分驾驶员可谓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旦发现警车,便猛拐至一个乡道或停在路边,人员迅速隐蔽,消失得无影无踪。也有甚者,在遇到民警查处时,往往采用“苦肉计”法,特别是外地农用车驾驶人,突然遭遇到检查时,来不及躲避,便夫妻齐上阵,说尽辛苦道尽可怜,死缠烂打,干扰民警执法。或者当时接受处罚但却不主动缴纳罚款,由于农用车在驾驶人和车辆的管理上存在严重漏洞,公安与农机部门信息衔接不畅,造成许多处罚落不到实处,特别是农用车主在处罚后不缴纳罚款依然可以进行车辆技术检验,驾驶证照常可以更换。导致农用车面对处罚“照超不误”,无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约束。
二是村组说情,工作难办。以镇阳派出所为例,在交通管理工作中,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是最主要的管控手段。然而和交警查处不同的是,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必须紧密依靠当地乡镇和村组、社区干部。在实际操作中,有交警参与的违章处理往往直接就处罚了,因为交警中队不在乡镇,村组、乡镇干部和交警中队并不熟悉,而在派出所自行开展的简易程序查处违章时,一旦涉及无牌无证、超载超限需要处罚时,往往村民就找到村组干部来说情,再加上目前正在开展的“一标三实”工作需要村组干部的大力支持,民警担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得不到村组干部和乡镇领导的积极支持而不得不减轻处罚。次数多了,不仅起不到规范交通行为的作用,而且会在群众中引发负面的示范效应,对下一步民警开展交通查处工作起到消极反应,加大了交通管理的难度。
五、结合目前工作寻找农用车治理对策
四川省已于2013年2月起便对变型拖拉机,也就是曾经的农用运输车或运输型拖拉机进行了全面禁止上牌,杜绝新增,严管存量,有效遏制了非法改装农用车的继续增加。今年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四川省农业、公安、安监、道安办于4-9月在全省开展了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遏制了农用车违法行为的发生。但是农用车问题仍旧存在,亟待进一步解决。
一是强化源头管理,形成户籍化管理网络。在农用车管理上大力推广户籍化管理模式,充分依托并发挥乡镇交管办、农技中心人员、村组干部的作用,采取农用车车主或驾驶员主动登记和调查登记人员上门登记核实两种方式,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在买卖使用、变更、大修、换件上形成跟踪服务,相关手续程序化模式。派出所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在管理上形成政府、乡镇、村镇三级网络,联合政府、交通、农机、交警等相关部门组成专项管理部门,乡镇成立农机驾驶员专门组织,设立农用车专门监管岗,村上建立农用车驾驶员基层组织、层层监管,级级负责,形成网络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新模式。既有效避免了村组干部说情的场面,又能时刻掌握农用车动向、状况,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农用运输车大多数在乡村道路上行驶,遍布农村各个角落,管理难度大,仅靠公安部门单兵作战,唱独角戏,无疑是鞭长莫及,难以奏效的。因此,交警、农机、派出所等部门必须密切合作,联手行动,不但要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安全知识,还应该充分发挥交通安全村在交通安全管理中的积极作用,逐步形成镇、村(组)层层负责,形成管控一体的管理网络和齐抓共管的格局,同时要摸清各类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底数及事故隐患区域、路段,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要集中力量,加大监管力度,严防死守,全力消除事故隐患。还要重点对农用车违章载人、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从源头抓起,点线结合,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消除农用车的事故隐患,有效地减少或遏制农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是强化部门协调,建立联动扣分机制。现行的管理体制制约了公安在治理农用车违法载人、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时的处罚权限,决定了农用车的管理必须由多部门联合治理,避免孤军奋战的尴尬局面。因此,派出所要积极联合农机、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新型扣分机制,制定有效实施方案,针对农用车驾驶证与普通驾驶证分离的问题,采取联动扣分模式,对于违反交通安全的农用车驾驶员对其进行普通驾照扣分罚款的处理,避免其无视处罚、罚而不缴,遏制其肆意违法超载行为。今年以来,镇阳派出所联合农机、交警对辖区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5次,查处农用车超载超限违法行为67起。有效的维护了辖区内交通道路安全,避免了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四是强化法律宣传,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农用运输车驾驶员和车主绝大部分是农民,在农村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采用多种宣传方式,运用行政的、法律的手段,派出所民警深入到每个村庄,用最直接、最形象、最简单的宣传模式,例如通过广播站广播等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切实做到宣传到村,宣传到人,让驾驶员懂得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及违反交通法规,明晰农用车违法载客、超载超限的危害性,从而达到教育的目的。
目前,镇阳派出所积极与镇阳、天云两地政府沟通,获取政府支持,已初步将农村交通宣传任务通过乡镇下派到各个村组,要求村组干部在开村民大会时,必须要有交通宣传的内容。同时,派出所民(辅)警做好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宣传使村民交通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除此以外,联合交警、农机部门对辖区各个交通要道定期不定期开展大检查,有效遏制了农用车违法行为的发生。截至目前,镇阳所处置的农用车超载超限、违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同比下降了27.3%,为建立安全乡镇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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