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明波、袁洪霞、廖春容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水产养殖及鱼塘尾水治理”的建议,县政府已转我单位办理。按照代表建议办理有关规定,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1年,井研县水产养殖面积12.4万亩,其中池塘养殖4.2万亩,水库2.7万亩,稻渔综合种养5.5万亩,水产养殖保险试点8000亩。水产品产量4.87万吨,产值12.2亿元,渔业人均收入超3000余元。井研县作为全省第二的水产养殖大县,鱼类主养品种有斑点叉尾鮰、鲈鱼、鲤鱼、鲑鱼等。全县以打造“生态渔业、净水渔业、休闲渔业”为方向,推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建有“零排放”圈养绿色内循环高效养殖基地43亩,正在实施40000m³水体的路基工厂化养殖模式,可实现年产高端水产品2000余吨,年产值可达0.8亿元。在水产养殖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水产品质量安全、养殖尾水不达标排放等问题,您提出的短板和建议很专业,也很及时,对我县水产养殖健康发展,水产品质量提升,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起到积极的作用,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一、关于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
开展为期三年的水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行动,围绕质量追溯体系、质量安全检测、执法检查等方面开展以下工作,保障我县水产品质量安全。
(一)广泛宣传培训。通过会议、宣传资料、宣传标语、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兽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使用兽药(渔药)知识。向水产养殖业主印发《水产养殖明白纸》、《水产养殖告知书》,张贴上墙。督促业主签订《承诺书》,承诺规范水产养殖行为,切实履行水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完善水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制发《井研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编发“用药、销售、生产记录”养殖档案手册,督促养殖业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内部管理制度,指导养殖业主规范填写“三项记录”,要求其主动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产品销售时自觉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完善溯源追究制度。
(三)提升检测能力保障水产品质量。完成3个水产品快速自检中心建设,有效提升井研县水产品质量安全和行业自检能力,促进行业自律,通过协会监管使水产品销售前的检测逐步实现全覆盖。2021年以来,我县配合完成了部、省、市对我县13类(包括50亩以上快检)332个样品的水产品抽样检测,合格率99.7%。同时落实资金44.49万元,对县域内50亩以下养殖户的1483个水产品开展全覆盖质量安全快速检测。
(四)加大水产养殖执法力度。我局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通力协作,常态化开展水产养殖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水产养殖行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各兽药饲料经营销售点进行全覆盖检查,依法查处违规使用饲料兽药投入品等的行为。同时,狠抓检打联动,对快检中确认发现的阳性样品,及时开展跟踪调查,查明原因,并组织监督抽查,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及时应用检测结果,开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坚决打击水产养殖违规用药,保障水产养殖投入品源头安全。
二、关于水产养殖转型升级的问题
我县制定了《井研县水产养殖升级改造工作方案》,利用中、省财政资金撬动,鼓励和支持业主开展“零排放,桶圈养”、“循环水离塘养殖”等技术含量高、治污效果好、投资体量大的绿色健康养殖模式,对以上模式开展转型升级的业主单户最高补贴可达100万元。同时,还通过财政贴息的途径,解决业主面临的资金短缺难题,以此带动我县水产业由传统高密度养殖向新型绿色健康养殖的转型升级。
三、关于鱼塘尾水排放达标的问题
落实“总塘长+片长+塘长”监督管理体系,各镇(街道)党政一把手担任“总塘长”,全面负责辖区内“塘长”工作的监督管理,由联村干部担任片长,负责联系村“一包一塘长”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对全县水产养殖池塘实行“一包一”塘长管理。安排专项资金购置15套水质检测设备,在各镇(街道)全覆盖建立水质检测站,水产养殖业主排放尾水前须填报《尾水排放申报表》并向“塘长”报告,由“塘长”将尾水送检并出具结论,检测结果为达标的,由“塘长”监督排放,不达标的需经净化设施、湿地沉淀处理或循环利用。
需要向你们汇报的是:当前我国尚无统一的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全国仅有湖南省出台了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淡水养殖尾水的控制要求、检测方法、结果判定和实施与监督,包含四川省在内的其他省份,均未出台排放标准。为规范全市水产养殖尾水排放,去年,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乐山市岷东片区水产养殖池塘尾水治理模式及验收标准 (2021—2025年)》,我县目前的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以此为参照。目前,省环科所正在牵头起草四川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待标准正式出台,我县将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全县水产养殖尾水排放,加强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
谢谢你们对我县水产养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井研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