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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胡永等七人任免职的通知
井研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经井研县人民政府县长张德平提名,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7月13日通过。 决定任命: 胡永为井研县财政局局长; 夏勇军为井研县民政局局长; 陈强为井研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但怡为井研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局长。 决定免去: 黄学文的井研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胡永的井研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唐君的井研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局长职务; 程宇的井研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井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7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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