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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和评议调查组来研开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评议调查
10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和评议调查组一行来研开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和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评议调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毅、县政府副县长谢建平陪同。
检查组先后前往县城区幸福名门、万汇城小区,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详细了解我县有关部门、镇(街道)落实法定职责情况,电子投票表决系统建立、推广、运用及物业服务费标准规范等情况,重点对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和履职、物业服务人员规范服务、信息公开、自行和委托管理物业、维修资金、共有部分收益使用和监督管理以及相关特种设施设备运维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我县贯彻落实《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工作情况汇报,详细了解各部门在物业管理服务中遇到的问题。检查组对我县在物业管理中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检查组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引导从业人员学习条例内容,履行好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自觉遵守和执行;要提高物业行业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建立激励和淘汰机制,切实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行业形象;要加强多方监督,建立多方位监督机制,督促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把物业管理工作抓好、抓实。会上,征求了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0名人大代表和服务对象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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