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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何岸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25 信息来源:井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分享到:

井研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何岸任职的通知

 

井研县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十一款之规定,经井研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智勇提名,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3日通过。

任命:

 岸为井研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井研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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