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井研概况 | 综合要闻 | 决议决定 | 监督工作 | 代表工作 | 法律法规 |
当前位置 >> 通知公告 > 阅读正文
井研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左建军辞去井研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井研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左建军辞去井研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6年12月23日井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一条“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的规定,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左建军辞去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井研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12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