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乐山市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强化我县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定向医学专科生2名,本次引进人员纳入编外人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35周岁及以下,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含我县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8日之间已招用的医学专科生编外人员)。具体岗位详见《井研县2025年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引进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引进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完全符合本公告和《一览表》所列引进岗位的要求。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一览表》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一致。报考者的学历以其本人毕业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聘用的失信人员;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7.乐山市井研县卫健系统在编人员、2024年1月1日前招用的编外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引进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同步方式进行,每位报考者仅能选一个自身符合的岗位报名,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即时发放面试通知书。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25年6月3日上午9:00-17:00。井研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105室(乐山市井研县研城街道顺河街124号)
2.报名要求:报考者应按照引进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实准确填写《井研县2025年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粘贴报考者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名时应提供《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材料(毕业证、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现场报名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以下报考者,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培养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引进资格一律无效。
(二)考核
本次考核不设开考比例,现场资格审查合格领取面试通知书者方能进入考核程序。
1.考核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考核方式:专业结构化面试,主要对报考者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职业认知度等进行考核,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考核要求:要求考生携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原件、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地点到达面试考场,未按上述要求准备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分数现场公布,考核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现场考核后5个工作日内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gyan.gov.cn/)和“健康井研”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三)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未按规定要求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复检及递补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四)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用人员,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gyan.gov.cn/)和“健康井研”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招用的,予以招用。
(五)招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招用手续。特别说明:若招用人员为我县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8日之间招用的且与医疗卫生单位签订合同的编外医学专科生,可从2024年起算服务期。
(六)薪酬待遇及人员管理
对引进的定向医学专科生实行编外人员管理,劳动合同明确引进人员在服务期间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和违约后将承担的相关责任。引进的定向医学专科生须在招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服务满6年后,方可流动。纳入项目管理的定向医学专科生,省财政按3万元/人予以补助,分三年到位,每人每年1万元,补助定向医学专科生本人。
定向医学专科生发生违约行为时将按劳动合同执行,服务期未满6年的定向医学专科生,需全额退还已享受的项目补助费用,退还费用缴入当地财政,用于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招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井研县纪委监委0833-3720357)。
五、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公告、面试排名和拟招用公示均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gyan.gov.cn/)和“健康井研”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考者请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者通讯不畅通,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招用的,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井研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3-3715323)
附件1:井研县2025年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