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属涉密不予公开。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同时也是开启“十五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决策部署,围绕全市“工业强市、文旅兴市”实践定位,紧扣县委“工业强县、农业兴县”发展主线,落实市委“节奏更快、效率更高、质量更优”工作要求,为持续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2025年工作安排如下:
1.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设学习型机关,开展全覆盖理论学习和政治轮训。坚持党建引领,持续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和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建+法治”文化建设,深耕“红蓝先锋·法沁橘乡”党建品牌,推行“党建+”模式,丰富完善机关党建文化,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
2.完善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执法、司法、守法等各方面工作。开展法治井研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终期评估,启动编制“十五五”法治井研建设规划。结合年度法治建设重点难点,开展“小切口、问题式”法治督察,健全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纪检监察衔接配合机制。
3.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指导清单等制度,推动司法行政部门代表本级政府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强化执法证件管理,组织执法队伍全员轮训,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大力推行四川省“扫码入企”制度,督促行政执法部门贯彻执行相关要求,实现入企留痕、执法可溯、推动减少检查频次。充分运用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开展行政执法满意度测评,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4.推进法律服务进园区,深化重点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开展外来企业法治需求大走访、矛盾纠纷大化解活动。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持续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提档升级井研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5.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项目,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加强律师行业发展指导和律师执业管理,完善律师行业自律机制。开展律师人才培训,落实青年律师扶持计划,大力培育法律服务后备力量。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拓展涉外法律服务。
6.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新打造1个“标杆式”司法所,探索建立5个中心司法所,实施“中心司法所”带小所运行模式。加强司法所辅助人员配备,统筹四川省嘉州监狱选派民警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深化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专业人员“1+1”下沉联系指导司法所工作,推动司法所参与乡镇(街道)法治建设。
7.深化“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协调推进行政调解,有序开展商事调解。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经费管理使用制度。
8.持续开展社区矫正质量提升两年行动,组织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和社区矫正档案抽查,落实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制度,持续开展“三新”教育,加强“专职、专业、专责”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建设,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和衔接机制。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重新犯罪工作意见,制定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手册,落实与公安、民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和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
二、部门概况
井研县司法局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井研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四川省井研县公证处。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井研县司法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5井研县司法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915.47万元,预算数减少106.3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89.47万元,事业收入2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1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7.77万元,项目支出77.7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井研县司法局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89.4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法治宣传、依法治县、法律援助、法治政府建设、社区矫正、基层司法所业务、公共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井研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井研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井研县司法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89.4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06.32万元。主要是因为根据上级安排,执行零基预算,预算数有一定的比例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687.67万元,占77.32%;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55万元,占12.5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00万元,占2.92%;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64.25万元,占7.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600.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4.3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7.1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0.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6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64.2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开展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3.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30万元,主要用于:除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之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7.7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所工作、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相关工作的支出。
1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1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2025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及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经费的支出。
1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2025年预算数为29.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支出。
17.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9.0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运行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井研县司法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11.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9.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2.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井研县司法局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井研县司法局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7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上级、平级接待减少。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人员接待、其他区县人员接待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18.18%。主要原因是由机关事务局管理的新能源汽车可以替代本单位一部分燃油车出行需要。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2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相关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井研县司法局部门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2.1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3.03万元,增长67.0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井研县司法局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2辆执法执勤车辆保险服务、加油服务。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5年,井研县司法局部门未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井研县司法局部门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井研县司法局部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915.47万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220.08万元。
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