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办法
为落实落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目的意义
睡眠是机体复原整合和巩固记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和提高学习能力与效率至关重要。各校(单位)要充分认识高质量睡眠对学生健康成长、有效学习的作用,要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教师思想认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健全管理制度。各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在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的基础上,构建学生睡眠管理一系列制度,从制度上规范学生睡眠情况的落实。建立学生睡眠常规检查制度,形成以班主任和家长协调配合的管理机制,确保学生每天的睡眠时间达到要求。要完善检查评价制度,及时纠正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明确学生睡眠时间要求。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
(三)进一步减轻学业负担。各学校要建立作业统筹管理机制,控制作业总量,有序安排实践性作业、跨学科作业,确保作业总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加强作业指导。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防止学业过重挤占睡眠时间,确保学生充足睡眠。
(四)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中小学校要从保证学生充足睡眠需要出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作息时间,合理安排学生的上课时间、午休时间、就寝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
(五)积极做好家校协同。学校要将科学睡眠宣传教育作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重要内容,强化学校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通过家长学校、家委会、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指导家长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形成家校合力。要向家长提供加强亲子沟通、实施时间管理、预防网络沉迷等专题辅导,指导家长根据孩子个性特长、成长规律和发展需求,为孩子合理安排多样化的课余生活,避免家长盲目跟风,让孩子参加课外辅导班或额外布置过多的书面家庭作业学习,保证中小学生每天充足的睡眠时间。鼓励孩子与家长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参加体育锻炼及社会活动。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睡眠管理领导小组,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股、人事股、督查股、教研室、电教站、教师进修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制定睡眠管理办法,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各校校长是学生睡眠管理第一责任人,要更新教育理念,建立健全睡眠管理机制,细化管理办法,落实好各项管理要求。
(二)加强监督管理。县教育局将睡眠管理纳入县域义务教育和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督导室要将睡眠管理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校外机构规范治理,严控培训结束时间,严禁布置任何形式的作业。各校要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平台,畅通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各中小学校需制定睡眠管理细则,并于6月15日前书面报送至县教育局备案。
附件:附件1_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br.PDF
教育厅收文-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