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井研县城区政府定价管理公共停车位停车收费政策解读
2024年3月26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井研县城区政府定价管理公共停车位停车收费实施方案》,决定从2024年7月22日起井研县城区政府定价管理公共停车位停车实施收费。为使广大市民全面、充分了解停车收费政策,现对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相关背景
(一)县城区停车资源严重不足,且占道停车管理不规范,加剧“行车难”“停车难”的矛盾
近年来,随着我县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县城区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而停车资源供给相对滞后,县城区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停车位供需矛盾大,导致城区道路负荷不断加重,通行效率明显下降,逐渐成为政府、市民头疼的“行车难”问题。占道停车不收费,导致一些车主采用各种手段长期占用停车位,停放大量“僵尸车”,部分商家强占公共停车位等乱象屡屡发生。一些车辆找不到停车位而乱停乱放、滞留在城区道路上或者反复循环行驶,进一步加剧了城区道路拥堵和停车难的矛盾。综上所述,机动车辆快速增长和停车不收费的矛盾,形成了“交通拥堵─车位不足─车位被长期占用─车辆在道路上行车难、停车难”的恶性循环。
(二)政府推动,多措并举治理城市“拥堵”痛点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缓堵保畅”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缓解“行车难”“停车难”。主要采取了增加县城区停车场建设、加大对机动车乱停乱放的治理力度、合理规划占道停车位、鼓励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停车位对外开放、鼓励住宅小区停车位面向社会服务等积极有效的措施。
二、价格制定依据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提出“对于路内停车等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停车设施,健全政府定价规则,根据区位、设施条件等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
(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提出“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抑制不合理停车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公共道路资源利用。”
(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1046号)提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根据地理位置、停车场设施配置、服务条件和车辆停放时段的不同,以及合理引导车流量,促进道路畅通等要求,合理制定室内、室外和道路临时停放三种类型的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可实行类别差价、地段差价、等级差价、时间差价等差别计费办法 。”
三、主要内容
(一)停车收费范围
1.依法设置的道路(人行道、车行道)临时停车位及其他公共地段设置的临时停车位。
2.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依法对社会开放的内部停车位。
(二)差别化收费区域划分
根据县城区交通拥堵和群众购物、餐饮等出行停车和基本停车需求情况,实行临时占道停放差别化收费;停车区域分为A、B两类。
1.A类区域
建设路、新兴街、桂花巷、水亭巷、翠屏街、和谐路、学府路、来凤路、和平街、中城街、创业街、滨河街、夏家桥街、半边街、寿星巷、锦弘巷、城西街、顺河街、铁市街、西门街、研溪湿地公园停车场、城区主干道人行道车位及市政绿化公园区域。
2.B类区域
井研县城区除A类区域外特许经营范围内的其他区域。
住建、公安等部门可结合我县“缓堵保畅、路网规划、停车需求”等综合因素,适时调整划分差别化收费区域。
(三)差别化收费时段划分
日间:8:30(含)— 20:30。
夜间:20:30(含)— 次日8:30。
(四)差别化收费标准
1.计时(计费)方式
车辆驶入停车位开始计时,驶离停车位结束计时,驶入至驶离时间为停放计费时间。
2.收费标准
A类区域:首小时内2元/辆/次,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日间(12小时)最高收费8元。
B类区域:首小时内2元/辆/次,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日间(12小时)最高收费6元。
A、B区域范围内:交叉停车单日单车最高收费8元。
(五)减免收费规定
1.免收费规定
(1)30分钟(含)内停车免费;
(2)夜间20:30(含)— 次日8:30停车免费;
(3)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救灾抢险车、市政工程维修车、环卫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免费;
(4)残疾人专用车辆和其他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免费的车辆免费。
2.优惠规定
新能源汽车首2小时内停车免费;超2小时后,按收费标准收费。
四、停车及收费管理
(一)收费单位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应加强对停车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按标准收费、不执行明码标价、不执行免费规定以及不执行优惠措施、趁机扰乱停车收费秩序,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价格违法行为。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交通违法处置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停车不入位、不按道路交通指示标志停放、在未设置停车泊位路段停放或违反禁令标志停放等违规行为。
(四)住建及相关部门要加快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努力缓解城区停车资源供求不足矛盾。
五、社会影响
实行县城区政府定价管理公共停车位停车收费带来的主要影响:一是提高县城区占道停车位周转利用率,引导车辆向区域外分流,减少路内停车压力,一定程度上缓解交通拥堵矛盾;二是引导车辆到路外停车场地停放,提高路外停车场的使用率,有利于公共停车资源合理配置;三是促使机动车驾驶人转变出行方式,选择公共交通或非机动车出行,倡导“绿色出行” “节能减排”。
井发改价格〔2024〕113号关于印发《井研县城区政府定价管理公共停车位停车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