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税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二)拟订全县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等,下同)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彩票返还资金。
(五)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十)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一)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十二)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县财政业务培训。
(十三)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何明熹(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财政局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
熊勤建(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日常管理、机关财务、政工人事、督查督办、绩效目标、网络安全、政务信息公开、安全保密、来信来访、政务接待、依法治理、老协管理;负责分管股室归口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全县基层财政管理、农业农村、财政支农、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财政监督、财政法规与会计、政府性债务、金融管理、PPP项目管理、全县政府建设投资项目管理、重点项目建设联系推进,以及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医疗、退役军人事务支出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农业农村股、财政监督与法规会计股、债务金融股、经济建设股、社会保障股。
陈光华(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全县预决算管理、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工作,负责分管股室归口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财政绩效管理、财政国库支付、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分管预算股、国库股、行财文教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金龙胜(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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