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惠娟委员、曾俊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引进共享单车的建议”的提案,县政府已转我单位办理。按照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有关规定,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缓减交通压力和推动低碳出行,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2021年12月,县商务经济合作局就井研县实施共享单车项目向县政府报告。2022年1月,我局按照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全力推进实施共享单车项目。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共享单车项目,局长多次召集相关股室和站所负责人专题研究,明确责任分工,提出措施办法,督促推动落实。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人员,细化工作举措,建立进度台账,压紧压实职责任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认真办的工作格局。
(二)组织考察调研。为保障共享单车项目“少走弯路”, 2022年3月,组织相关人员到沙湾区实地考察调研共享单车等工作,系统了解该区共享单车引进、管理等经验做法。电话联系五通桥区、沐川县等综合执法部门,全面了解共享单车管理运营经验。通过学习调研周边区(县)经验做法,进一步增强服务管理共享单车的能力。
(三)开展问卷调查。为营造推广共享电单车的社会氛围,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项目实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22年3月底,我局组织志愿者和工作人员,采取不记名问卷调查的方式,在县城区随机征求群众对实施共享电单车项目的意见,调查问卷共10项,包括受访人年龄、职业、居住范围、对共享电单车的了解程度、使用经历、使用理由、主要用途、使用中发现的问题、收费标准以及推广实施的赞成度,全面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发出调查问卷1000余份,收回1000份。统计结果显示,群众对推广实施共享单车热情较低。调查中选择使用共享电单车的主要用途是代步的受访人有635人,占受访人总数的63.5%。在使用共享电单车中遇到过的问题调查中,有872人认为找车停车不方便,占受访人总数的87.2%。在对是否赞成推广实施共享电单车项目的调查中,赞成的受访人仅为374人,不赞成的达626人。
在对调查问卷的分析中,发现此次调查问卷中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的受访人有600人,占受访人总数的60%。职业是个体从业人员的受访人有609人,占受访人总数的60.9%。使用过共享电单车的达597人,占受访人总数的59.7%,对共享电单车不了解的仅186人。受访人居住地在县城区的达889人,占受访人总数的88.9%,对推广使用共享电单车有现实需求。
鉴于周边区(县)做法和调查问卷情况,2022年4月,我局就实施共享单车项目向县政府报告,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充分评估论证,积极稳妥推进实施共享电单车项目。
谢谢你们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井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12日